行人过马路引发车祸被判刑,这种事南京也发生过
行人过马路引发车祸被判刑,这种事南京也发生过
2018年12月05日 07:03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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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定是机动车驾驶人?你这样想就错了。广东一名行人低头看手机闯了红灯,结果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乘客当场身亡。近日,该案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行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行1年。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
12月4日,记者在南京长江路与洪武北路路口观察,30分钟内,就有十几位市民闯红灯
当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定是机动车驾驶人?你这样想就错了。广东一名行人低头看手机闯了红灯,结果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乘客当场身亡。近日,该案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行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行1年。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
行人通常被视为道路上的弱势群体,发生事故后很少会承担主要责任,而因为看手机引发事故获刑,也给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12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南京也曾发生过行人因交通违法导致骑车人身亡的事故,并因交通肇事罪获刑。
案件回放
行人看手机闯红灯引发事故致人死亡
因交通肇事罪获刑10个月
广东的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7年5月27日晚,事发地点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上陂头村的人行横道上。当晚8时左右,女子胡某闯红灯过马路,与一辆向正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据当地媒体报道,监控视频显示,胡某在闯红灯时,竟是一直低头在看手机。当她看到摩托车驶来,曾试图加速躲过,但最终还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因为事发突然,胡某被撞倒,摩托车司机和所载乘客也滑倒在地。突如其来的车祸造成肇事行人胡某和摩托车乘客张某身受重伤,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张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的特征。
近日,这起案件经中山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行人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该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温文凯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引发的交通肇事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提示横穿马路,而且在穿行马路的过程中一直在使用手机,这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南京案例
南京首起行人交通肇事逃逸案
男子翻越绿岛横穿马路致骑车人身亡
2014年,南京也曾发生过行人因交通违法导致骑车人身亡的事故。
市民李某在中山门大街一家花店打工,对面路上有一家营业厅。2014年4月17日中午,他要去充话费。虽然离花店约50米远就有一条人行横道,但为图省事,他翻过路中间的绿岛横穿马路。
走到慢车道上时,李某猛然发现,一辆电动车骑了过来,但这时双方都来不及避让了。骑车人喊了两声“闪开”,话音未落,就跟李某撞上了。李某的右腿被电动车前轮撞到,骑车的老人伤得更重,他摔倒后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李某上前询问:“我们去医院看一下?”可是老大爷没反应。由于当时身上没带手机,李某让路人帮忙打了电话报警。在旁边等了一会儿,李某就去充话费了,之后直接回了花店。
交警很快就赶到事故现场,而李某在花店门口站着看了一会儿,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没有去主动向警察说明情况。然而,李某怎么也想不到,骑电动车的老大爷因抢救无效,第二天就离开了人世。
几经走访询问,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就是肇事嫌疑人。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李某横穿马路,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老大爷骑车时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最终,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这起案件也是南京首起行人交通肇事案。
法律解疑
行人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现代快报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南京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非交通运输人员同样能够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从广东的案例不难看出,尽管胡某是行人,也因事故受了伤,但其看手机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并为此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这起事故导致摩托车上的乘客当场身亡,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胡某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同样的道理,在南京发生的首起行人交通肇事案中,当事人李某横穿马路违反了交通法规,并造成电动车骑车人身亡的严重后果,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提醒
走在路上别玩手机
为自己也为他人,请遵守交通法规
12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随机选择在南京长江路与洪武北路路口观察,发现行人看手机、闯红灯的不在少数。短短30分钟,就有十几位市民闯红灯,有人就和案例中的胡某一样,边闯红灯边看手机。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走在路上一定要注意观察道路交通状况,不要看手机,更不要违反交通法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受伤钱包受损,重则面临刑罚甚至性命不保。
标签:行人 过马路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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