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聚焦:今天,焦作交警部门通报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件
更新时间: 2020-03-12 07:46 热度: 1181°
1、2018年1月2日7时10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普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普济路与映湖路交叉口南侧时,与行人杜某、张某某相撞,造成杜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道,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18年1月26日23时43分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沿冢沁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国石化桥北加油站北侧时,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郭某发生相撞,造成郭某受伤,小型客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刘某弃车逃逸(案件已侦破)。刘某无证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且肇事后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3、2018年1月30日00时21分许,康某醉酒后驾驶辆小型客车,沿太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太行路与民主路交叉口时,与沿太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交叉口向南转弯的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附载党某、魏某)相撞,造成康某、李某、党某、魏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康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