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心存侥幸 交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查酒驾
3月11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接连查获酒驾案例,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为交警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酒驾违法不能兼顾。沈阳交管部门表示,酒驾违法害人害己,交管部门任何时候都不会松懈!
2月27日18时许,在皇姑区天山路34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皇姑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处理事故,其中一名驾驶人刘某某疑似酒后驾驶,但拒不承认自己酒后倒车肇事的行为,并指认对方将其车辆追尾所致,声称自己未驾车,只是进入车内打火取暖等待代驾。由于现场无法直接认定刘某某酒后开车肇事的行为,现场执勤民警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抽血鉴定,并进一步进行调查。
执勤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在公共视频调取的录像证实刘某某酒后开车,又在案发地调取视频,证实其开车倒车发生事故的行为。经鉴定,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13mg/100ml,刘某某的行为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月7日晚上,交警沈河大队在沈河区十三纬路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名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交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人吴某交代,当天19时许,他在沈河区方明街的一家饭店吃饭,吃饭时喝了4瓶啤酒,酒后自己开车回家,当行驶到沈河区十三纬路附近时被交警拦住检查。随后,警方带其抽血鉴定,检验结果为酒精含量为10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月6日14时许,交警浑南大队支援社区警力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名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嫌疑人张某确系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血液检测,张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39.71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实施条例》对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危害大,不仅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交警部门将持续地对酒后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驶。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