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公安局:十四条措施服务疫情期间经济社会发展
更新时间: 2020-03-12 20:16 热度: 586°
鲁网3月12日讯(记者 孙强 通讯员 赵敬美)当前,企业已经开始逐步复工复产,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胶州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十四条措施服务疫情期间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企业物资运输畅通,全力保障物流货运、城乡生活、农业生产和企业员工等车辆安全畅通进工厂进市场进工地;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行为,快速处置、恢复交通。优化快处涉疫警情。对接报的各类涉疫纠纷、求助、举报等警情,快速指令公安和联动单位处置,并跟踪监督指导;对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的,就近指派警力,实行快速处理,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车辆尽快转运。 帮助企业安全有序返工。开展“点对点”定制运输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科学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方式,提前做好防控知识宣传,确保个人防护到位;对复工企业包车接送返工人员的,做好市域内交通组织保障,协调市域外公安交管部门为我市车辆提供通行便利。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返工人员摸排登记,完整掌握员工外出、返回情况,做好健康检测、14天观察隔离等工作,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复工复产前安全、消防检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疫情防控漏洞,确保不出问题。深入开展警企结对帮扶活动。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主动深入复工复产企业上门走访,了解相关需求,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对群众确需马上办理的应急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急办服务到位。 按需出具证明便利复工人员工作生活。防疫期间居民、企业员工有居住、出行、工作和办事需要的,派出所、交警中队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后,按需出具涉及个人身份、车驾管等证明,便利居民、员工办理其他事项;协调各镇(街)对外来务工人员核验身份证件、测量体温后,为出入社区(村居)提供便利。妥善调处涉企矛盾纠纷。主动深入摸排涉企矛盾纠纷,对阻挠企业复工、用房租赁矛盾、劳资纠纷、企业员工上下班与村(居)管控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疏导化解。严打侵害企业权益违法犯罪。对侵害企业经营者、务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案件快侦快破;对侵害知识产权、制假售假、恶意诉讼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重点侦办,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社会面和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周边巡逻防控、治安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整治等工作,确保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生产、施工顺利安全。 提升公安网上服务效能。依托“胶州警方在线”“交管12123”等微警务,对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实行网上办、自助办;对防疫期间涉企审批服务事项,邮寄办理,容缺受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根据国家移民局和上级出入境机关的规定要求,开通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出入境业务特事急办。优化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借助镇(街)“一图四台账”管控效果,强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整治,鼓励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网上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因疫情中断居住的,视为连续居住,便于群众享受公共服务。放宽到期业务办理和认可时限。实行包容执法服务管理,因疫情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以及《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到期的,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在此期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因身份证、居住证逾期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的,予以认可。 强化医疗秩序维护。落实“一院一专班”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安防责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安全稳定;加强医疗机构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医疗救护、防疫车辆畅通安全;对涉及医院、医护人员的案事件,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企业、村(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曝光涉疫情防控和危害企业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