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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通报一起交通事故 女子骑平衡车闯灯被撞负主要责任

平衡车作为新兴事物,由于体积小、易操作、易携带,深受年轻人追捧。不过交警强调,平衡车只能在公园、小区等内部封闭道路和场合行驶,不能驶入市政道路!日前,天桥交警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骑平衡车闯红灯过马路时与一辆轿车相撞,最终女子应负主要责任。

1月3日20时08分许,在北园大街生产路口,杨某驾驶两轮踏板平衡车由西向东行驶,遇张某某驾驶的由南向东右转弯的轿车(鲁AV7K92)发生刮碰,造成杨某受伤。事发后,民警及时调取路口监控,发现此次事故主要是杨某驾驶两轮踏板平衡车未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造成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平衡车作为当前一种新兴的事物,由于体积小、易操作、易携带,深受年轻人追捧,近两年来,原本在公园、广场使用的“时尚玩具”,更是穿梭在大街小巷,成为青少年及上班族“刷街”耍酷和代步的工具。然而,伴随着这种“拉风”的短途代步神器而生的,是极大地安全隐患和逐渐走高的事故发生率。

由于平衡车完全是靠人体控制,随意性较大,当遇有坑洼、颠簸,身体失去平衡时,很容易人仰马翻;加之,没有刹车系统,一旦速度过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同时,部分骑车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驶中常出现抢占机动车道、随意变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极大的增加了事故安全隐患。

另外,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并没有电动平衡车的相关概念,根据现有的交通法规来讲,电动平衡车本身没有路权,在公共道路上行驶都属于非法上路,其只适合在公园、封闭道路和封闭场合等进行娱乐性活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且电动平衡车无法购买车辆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只能自负。

原标题:女子骑平衡车闯红灯被撞,应负主要责任

杨凡、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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