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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案件调解比例降低

  央广网上海12月19日消息(记者傅闻捷 韩晓余 通讯员曹彩雲)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呈现高发态势,为妥善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维护受害人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明法院)专门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重点梳理了2013-2017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根据白皮书显示,五年间,该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年均增长在10%以上,且呈不断上升态势。对比判决案件数量,调解案件比例越来越少,调解难度日益增大。上诉案件数量五年内增长了275%,年均增长在138%,远高于同期民事案件77.9%的增长率,其中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占比为81.2%,重新鉴定成为最主要的上诉理由。随着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赔偿标准的逐渐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结案标的也呈不断上涨趋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案件量呈递增状态。

  白皮书反映,近五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始终居高不下且逐年增加,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多,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对事故发生心存侥幸心理,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处罚力度较轻,也导致非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事故的情形较为常见。二是部分道路监控设施不完善,加剧了事故责任的认定难度。三是涉案外来人口多,城农标准适用难。部分外地户籍当事人为达到适用城镇标准赔偿的目的,利用目前流动人员管理不规范的漏洞,提供虚假的居住及工作证明,增加了案件的证据认定及城农标准适用难度。

  赔偿总额渐涨,交强险保障功能减弱也是一大原因。随着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每年递增,交强险对受害人损失的填补功能减弱,特别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仅为10000元、伤残赔偿金限额仅为110000元,受害人一旦构成伤残,则对受害人损失的补偿作用不明显。此外,鉴定机构管理不规范,鉴定意见成为最主要争议。同时,诉讼“黄牛”的出现使得鉴定市场更加紊乱,导致鉴定意见的伤残等级与受害人实际伤情存在较大出入,引起双方争议。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响应的建议,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大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常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做到见违必究、零容忍执法。完善道路监控设施,建立完善监控视频存档制度,确保法院在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争议时可调取事发监控录像,为认定事故责任提供有力证据。

  此外,还要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管理,规范村民自治组织证明权限。也要适当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凸显交强险保障功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适时调查相关数据,并根据分析结论及时上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充分发挥交强险的损失填补及社会保障功能。除了这些之外,规范鉴定机构管理,确保鉴定意见真实客观召开多方联席会议,畅通多部门沟通渠道,都是重要的应对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