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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工在宁遇交通事故高位截瘫 获南京交警倾情相助

  1月26日,距除夕只有一天了,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事故民警刘冰刚处理完一起事故,回到办公室,发现办公桌上放着一封来自贵州的信,寄信人姓安。刘冰打开信,一段文字映入眼帘:“若不是遇到了好心的刘警官,很可能我今年过年都只能在南京街头流浪、没有着落……”

  刘冰看着信,脸上渐渐溢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事情发生在2006年5月14日。贵州织金县熊家场磨石村沙冲组村民安某在同乡毛某的带领下,打算到南京打工。当天8点40分,毛某驾驶面包车载着安某行驶在宁杭高速上,他们打算到江宁周岗一处工地搭建活动板房。

  当车行驶至溧水北附近时,突闻一声巨响,毛某的面包车瞬时侧翻在地,并向前方滑了一段距离才停下。高速六大队民警赶到后,将受伤的毛某和安某送往医院,并对车辆事故原因进行勘察。

  几天后,医院传来消息,毛某伤势轻微,经治疗已出院;而安某受伤严重,高位截瘫。

  此时,事故原因也出来了:面包车左后轮爆胎。

  很快,安某和毛某将雇佣他们的工地施工方诉至法院,希望要到赔偿,但遗憾的是,因施工方还未与两人形成雇佣关系,法院没有支持两人的诉求。

  安某高位截瘫,前期医疗费已花了10多万元,全部由毛某支付,而毛某自己也是从贵州农村出来的打工仔,经济实力有限,他不愿意也没能力承担更多。

  一个多月后,当天值班民警刘冰收到了一封信。

  写信的是安某一位远房侄女,在南京打工,她诉说自己的舅舅还有一位90多岁的老母亲,本来家中就一贫如洗才出来打工,现在遭遇车祸丧失劳动能力,没人赔偿,医药费也欠了好几万元。“请交警同志帮帮我这个可怜的舅舅!”她在信中恳求道。

  读完信,刘冰感到心里沉甸甸的。虽然这起事故前期并不是他处理的,而且就事故交警职责来说,他们已完成了自己份内事,当事人若还有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这封信却让刘冰心里产生了一个结。

  下班后,他特意从宁杭高速绕到市中心的中大医院,在住院部过道的一张病床上,他看到了安某。侄女打工没法天天来照顾,再加上经济实力有限,安某床上放了几袋饼干,饿了他就吃几块,好心病友见他可怜,也会拿点吃的给他。

  “医院已给我发了好几张催款单,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赶出去。”安某对刘冰述说道。

  根据法律,对于因爆胎导致的车辆驾乘人员伤亡,车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毛某确实赔偿能力有限,这种情况对于事故调解人员来说向来十分棘手。更为关键的是,交警调解交通事故,需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提出申请,目前只有安某一人申请,刘冰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不过想到病床上那个蜷曲的身影,刘冰还是坐不住了。他打电话给毛某,希望他能多赔点钱,不料毛某态度强硬地表示,自己还有3个孩子要抚养,安某就算起诉他也执行不到什么。

  毛某在苏州打工,刘冰从其他地方了解到,像毛某这样的工作,一年收入10万元左右。他没有放弃,继续做毛某工作,光电话就打了十多个,有时毛某回南京,抵达时都傍晚七八点了,刘冰一直在办公室等他,还自掏腰包请他吃饭,趁对方心情好时,以朋友的语气劝解他要勇于承担责任,给3个孩子做榜样。

  “我不是故意抵赖,真的没那么多钱。”毛某无奈道。确实,安某提出了60万元的赔偿额,毛某根本拿不出,但刘冰敏锐地感到毛某态度有松动迹象,他又跑到医院,和安某协商,最后安某将赔偿额降至31万元。

  毛某还是拿不出。这时,刘冰又出了个主意——分期支付,31万分3年支付给安某。“你有劳动能力,每年你自己付一点,再问亲戚朋友借一点,这样就能还清了。”他对毛某建议道。

  这个方案得到了两个当事人的认可,很快,双方按刘冰建议达成调解协议。

  半个月后,安某拿到首批赔偿款10万元离开了医院,打算回贵州老家养病。临行前,他特意让人开车载着他来到高速交警六大队,向刘警官道别。

  本报通讯员 张辉 吴川宁

  本报记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