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一女子醉驾撞人后加速逃逸,结果差点害死自己
年终岁末走亲访友增多
聚会时难免小酌几杯
端杯之前喊着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几杯酒下肚
便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酒后驾车上路
14日凌晨,湖北阳新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与朋友聚餐后醉酒驾车,在撞到行人后加速逃逸,结果一头扎进立交桥防护栏,导致车上三人不同程度骨折。所幸防护栏结实,车子才没掉下桥底。其中,受伤最严重的是驾驶人王某,面部缝了16针,手腕缝了6针,而当时被王某撞上的那名行人并无大碍。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酒驾交通事故的人数高达10万左右且在持续上涨,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酒后驾驶处罚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
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拒绝酒驾
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制作丨今日阳新融媒体制作中心
来源丨楚天都市报、楚天视频、湖北阳新交警微博
主编丨马婷婷
监制丨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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