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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检察官为孩子指定监护人

    “我会继续像孩子的亲生父亲一样照顾好她的,请检察官放心。”阿七(化名)郑重地对前来见证的检察官及所有人保证。近日,在泰兴市济川街道小红(化名)家中,居民委员会主任将《监护人证明书》郑重递交到阿七手中。泰兴检察院、民政局、救助站工作人员,以及小红的相关亲属、邻居、社区群众到场见证。至此,一起监护权纷争被成功化解。

    两个月前,10岁的小红因车祸失去了母亲,而早些年,父亲也因病死亡。就这样小红成了一名孤儿。更让人心痛的是,小红无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无兄弟姐妹,就只有父亲母亲两边的亲戚。

    小红的妈妈生前与阿七在一起生活但却没有登记结婚,阿七照顾小红,小红早已习惯把阿七当自己的父亲。小红的妈妈车祸身亡当天,小红父母两边的亲戚即为操办丧事起了纷争,作为“外人”的阿七就这样被赶出去了。小红置身于纷争中,却无人照料,两边的亲戚为抢着做监护人争吵不休。而此时,阿七主动提出,自己与小红生活了七年,感情很好,愿意担任小红的监护人。

    自接到救助站移送的线索后,泰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迅速介入,联合民政局社救科、救助站、济川街道民政办、小红所在居委会等相关人员进行磋商,妥善处理小红的监护人事件。

    做决定前,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一起做了充分准备和调查。鉴于小红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确定先由村委会担任小红的临时监护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到小红家中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亲属的意见及理由;社区工作人员走访相关邻居以及学校老师,查询平常亲戚的走动情况,并听取邻居们的意见;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赵习芳联同济川街道民政办主任赵娟一起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听取她本人的意见;社区居委会结合收集信息,召开会议初步确定监护人人选。

    经相关工作后,检察院联同民政局、济川街道办、救助站、社区进行第二次会商,综合考虑小红本人及其亲戚、邻居、学校的意见,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确定由小红所在社区居委会指定阿七担任小红的监护人,同时对今后的工作再次统一意见:一是由社区顾问律师调查小红的财产状况,评估阿七担任监护人的风险,对其担任监护人做好法治宣传;二是告知其他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监护不服的救济途径;三是明确今后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小红权益的综合保护。

    指定监护当天,阿七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当众宣读。至此,一起监护权纷争尘埃落定,小红回归了正常生活。

    让困境儿童不再受困,尽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帮助他们。指定监护人,只是一个开始,这份检察温度将会继续传递下去,泰兴检察院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顾继红 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