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玛莎拉蒂追尾宝马车致2死4伤案开庭
发生在2019年7月的河南永城玛莎拉蒂追尾宝马车致2死4伤案件,曾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玛莎拉蒂车上的三名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原告人乔某某、王某某等人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今天(16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某某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某某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某某、张某某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接连剐蹭8辆路边汽车后,谭某某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被周围群众和被撞车车主劝阻,刘某某和张某某让谭某某赶紧离开。谭某某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该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受重伤。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9年8月13日,检察机关对三人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明知谭某某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某某系主犯,刘某某、张某某系从犯。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总台央视记者赵坤现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