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场车祸毁了两个家庭,历经九年终领取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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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日报
“九年了,终于可以安心了。”被执行人肖某坐在兴宁法院法官约见室感慨万分,在他前面放着的是一大叠交给法院的执行款。九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家庭纠缠在一起,一个家庭失去幼子悲伤不已,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外出逃避执行有家难回。近期,这件持续九年多的执行案件在兴宁法院的努力下终于顺利执结。
2009年1月19日中午,肖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兴宁市新陂镇洪溪桥路段撞到横过道路的未满4岁的幼童小锋,造成其当场死亡。经过交警现场勘查,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肖某赔偿了1.8万元后表示再无能力赔偿,2009年4月14日,小锋的父母罗某夫妇一纸诉状将肖某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肖某赔偿共计25.765万元。 判决生效以后,肖某未履行赔偿义务,罗某夫妇于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上门执行,发现肖某已经外出逃避执行。九年间,执行法官无数次踏入被执行人肖某家的大门,法院新出的每一项执行措施都对其实施过,如网络查控、失信曝光、冻结账户、限高消费等,却均无果。
今年6月底,兴宁法院一位副院长在接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的一个亲属是其认识的朋友,在与该朋友的联系沟通中敏锐地觉察到了化解本案的突破口,即可以利用亲友间较好沟通的有利条件尽力做被执行人肖某的工作。经过共同努力,终于促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肖某一次性赔偿18.2万元。不久,被执行人肖某带着众多亲友辛苦帮他筹措到的18.2万元赔偿款交到法院,近期,申请执行人罗某夫妇来到法院领取该赔偿款。至此,这件历时九年多的执行难案得到圆满执结。这个公众号为方便更多兴宁人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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