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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都江堰老板请客员工醉驾致2死3伤 谁该担责

姚先生在车祸中受伤,伤情严重(图据受访者)姚先生在车祸中受伤,伤情严重(图据受访者)

  发工资之日,老板请员工吃饭。酒局之后,同事酒驾,发生车祸,致2死3伤。谁来承担责任?对于这场饭局,老板、同一辆车的同事、司机给出了不同版本的描述。争论仍在继续,可重伤者因无法承担巨额医药费面临停药。对与错,是与非,法律如何适用?截至1月22日记者采访,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出具。

  不知道有人醉酒驾车 老板表示自己“很冤”

  2018年12月15日晚,在都江堰市柳街镇发生车祸,一辆小车与货车相撞,造成2死3伤,其中,姜女士的丈夫姚先生就在小车上。这场车祸的特殊之处在于,车上几人均为同事,此前刚参加完由老板请客的一场饭局,席间,大家喝了酒。

  “当务之急是筹款救治我丈夫,但我们觉得司机和老板是有责任的。”姜女士说。记者注意到,据医院住院催款单,姚先生截至2019年1月21日已经拖欠了医药费81711.19元。据检验报告显示,事发时司机党某血液样品中检出乙醇,其浓度为153.9mg/100mL。截至1月22日记者采访,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出具。

  饭局的组织者,园艺厂老板王先生则表示自己“很冤”。他说,如果是在酒桌上发生意外,那么同桌的人肯定都有责任,但员工酒后在回去的路上发生车祸,他不应该负责。他表示,自己当时并不知道有员工醉酒驾车,“那车人吃好了先走的,走的时候都没和我打招呼。”他还称,酒确实是他带来的,但是是员工看到了以后没有经过他同意就从他的车上拿下来喝的。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祝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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