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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交警车祸现场打记者:警察和记者都辛苦

15日,涉事民警演示推记者进车内的动作。15日,涉事民警演示推记者进车内的动作。

  台海网1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昨日,漳州市委政法委就海峡都市报记者在厦蓉高速南靖和溪段采访时,与高速交警发生冲突一事召开协调会。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明良,漳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汪莉莉,福建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建敏,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以及海峡都市报的相关人员出席。

  协调会上,刘文标书记听取了各方陈述后说,这本是一起不该发生的事件,“今后,警媒应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消除误解”。

  “记者和警察都是非常辛苦的职业,记者的采访权和警察的执法权都应得到尊重。”刘文标说,新闻采访有时效性的要求,记者既然到了现场,肯定要拍照片回去,事故现场应该让记者拍,这也是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没必要进行阻止,“警察在现场执法时,因担心安全,对记者进行劝阻是对的,但完全没有必要与记者发生肢体冲突”。

  对于事件的原因,刘文标要求漳州高速交警支队尽快调查清楚冲突原因,一定要把事情调查清楚,“如果有不文明或粗暴执法行为的,该教育的要教育,该处理的要处理,要把真实的情况向社会公开”。

  此外,刘文标还表示,记者在事故现场采访时,应该与交警主动进行沟通,无论是高速交警还是地方交警,都应该主动积极配合记者采访,把真实的情况向记者进行介绍。作为记者,应及时准确客观做好报道,警媒双方应加强合作,消除不必要的误解。

  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正在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

  昨天下午,网络上出现一条标题为《漳州高速公路交警还原 “1・15”事件真相》的微博,微博称海都报、海导报存在片面报道。但随后不久,该微博被删除。

  据了解,警号为020951的当事民警姓陈,今年50多岁,漳州本地人。漳州市高速交警支队纪委书记庄明辉称,这名民警已经从警20多年,“目前是交管科科长,也是位责任心、业务能力较强的民警”。

  至于事发时,陈警官有没有按记者的脖子,庄明辉称,目前还在调查,还不能确定,所以不能做出回应。“事故发生路段虽然有监控,但离得比较远,而且有车挡住,拍不到。我们不会去袒护自己的民警,不过民警在这个过程当中权益也可能受到侵犯,这个是双方的事情”。

  那么事故现场,为何明知有油泄漏,民警还在现场抽烟呢?

  庄明辉说:“现场只有两人抽烟,一位是民警,另一位是路政人员。而抽烟是在跟记者发生争吵以后的事情,已经撤到安全地带,不是在现场的中心地带。”

  此外,庄明辉还说,事发现场共发生3起事故,交警到达现场以后,才发生两起事故。8车连环撞实际上是不同时间发生的,“介绍情况的民警 (甘科长)可能不知道记者问的是哪一起。另外,我们有程序规定,没有医生鉴定,我们就没有资格宣布死亡。当时说有人员受伤,未确认死亡”。

  而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支队长施能强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

  对于事件的最新调查情况,施能强说,“我们已经成立调查小组,正在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同时他表态,作为执法机关,一定要做到文明、规范。

  由于事发时,海峡都市报记者在南靖境内,昨天下午,导报记者致电南靖公安局宣传科陈科长,陈科长称,南靖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原标题:记者采访车祸被交警粗暴驱逐 刘文标:一定要把事情调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