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巡警发布一起非机动车闯红灯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惠民6月26日讯(记者 王君彩 孙凯 通讯员 张文锋 韩学良 赵文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但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让许多人为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也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非机动车驾驶人随意变更车道、骑车搭载多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使用机动车道、超速、骑车时打电话等交通陋习已然成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通过路口
治理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从小处讲,是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从大处讲,是制止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事实上,非机动车及行人在闯红灯之前,是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结果的,但依然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发生。
2019年6月13日,在惠民县开发区乐安一路与孙武三路交叉路口处一辆电动三轮车因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两车损坏,电动三轮驾驶人受伤。
在本起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但医药费要自理,还要赔偿对方车辆的修理费。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现行法条并不缺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下一步,惠民交巡警大队必会做到有法必依,进而加强对电动三轮车重点违法行为的集中治理,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拒绝“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