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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每个环节都阳光执法

盐城市公安交警部门首创了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新模式,群众只要进一个门,轻微事故处理当场就能办结。

  盐城市公安交警部门首创了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新模式,群众只要进一个门,轻微事故处理当场就能办结。

  6月19日一早,盐城市民小高开车送孩子上学,途中刹车不及和前车追尾。小高拿出手机多角度拍下事故现场,点开“盐城交警”的微信传了过去。随后,小高和对方互留了手机号码,约好中午一起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中午在快服中心1号窗口,服务人员根据事先传过来的事故信息,很快办理确认登记、保险(放心保)理赔。仅仅几分钟,对方就拿到了400元赔偿款。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正是盐城警方按照“一站式调处、集约化服务、一体化运行”思路,推行的便民新机制。而通过微信实时发送交通事故证据,是他们最新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炜告诉记者,2010年12月,盐城启动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中心与保险公司、法院、银行、司法、民政、社会救助等9部门的37个单位实行合署办公,大到理赔调解、法院审判、银行理赔支付,小到法律咨询、信息查询等,让处理交通事故双方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平均每天要处理120多起市区轻微交通事故,而轻微碰擦事故最快3分钟办结。”王炜说。伤亡事故和逃逸事故,则到交通事故一体化服务中心处理,那里同样是各相关单位全部入驻合署办公。

  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夏存喜告诉记者,过去,交通事故受害方经济赔付不到位,缺少精神抚慰,是交通事故处理矛盾的焦点。"一体化"运行机制正好破解了这个难题,更多地着眼于救治赔付和人文关怀,各部门不再"自扫门前雪",而是合力追求"和解率"。”

  “事故发生后,交警通知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员一起出现场,实现了"现场勘查、事故调解、事后赔偿"同步进行,以确保矛盾快速化解、受害方尽快得到赔偿。”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恒华介绍,通过引入“理赔前置调解”,第一时间公开赔偿依据,明确最高赔偿金额,及时消除双方疑虑和不切实际的想法,促使双方在事故责任认定前达成调解协议。

  盐城交警推出交通事故法律程序规定公开、认定依据和认定规则公开、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公开、交通事故事实公开、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公开等“五公开”执法制度,把每一个处理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复核、零诉讼、零积案、零违纪。近5年来,共受理结案各类交通事故98000起,调解理赔金额达9.87亿元,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其经验被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

  本报记者 任松筠

  本报通讯员 苏宫新 盐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