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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司马桥发生一起车祸,造成一人死亡,父亲替儿子罪,却双双触刑

儿子深夜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父亲赶到现场对民警称自己是肇事司机,欲为儿子顶罪。然而,看似是爱儿子的行为,却使得父子二人双双受法律追究。

2017年12月15日0时45分许,聚焦法治,一辆小轿车与桥西侧的栏杆相撞,造成小型轿车副驾驶位置乘坐人张婷(化名)当场死亡。

12月22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文泽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伟(化名)与本案被害人张婷身份关系引起怀疑,张婷与犯罪嫌疑人陈伟的儿子陈小伟(化名)为男女朋友关系,案发时间为凌晨0时,为什么未来公公会开车带着自己儿媳妇出现在案发现场?案发时间为凌晨十二点左右,事故发生时被害人张婷坐在副驾驶座,而与其热恋中的陈小伟自己坐在后排座?为什么讯问笔录中犯罪嫌疑人陈伟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第一次供述说是一点第二次供述说两点,为什么对事发经过前后去了哪里都干了什么的陈述相差较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本案众多疑点让人怀疑犯罪嫌疑人陈伟是否真正经历了事故?如果不是,到底谁才是本案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那么陈伟到底又是在替谁顶罪?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听取了公安机关人员简单介绍案情之后,认真翻阅卷宗材料,第一时间将案情向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指示通过询问出诊急救人员了解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情况,调取报警电话记录信息,引导公安干警积极开展补充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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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事实面前,陈伟终于道出了事实。原来,事发当时是儿子陈小伟驾车造成事故,儿子出事后给父亲打电话说自己出车祸了,父亲赶紧赶到事故现场,看到儿子抱着张婷在哭,就对儿子说:“处理事故的交警来时如果问是谁开的车,你就说是我开的。”

“儿子没有驾驶证,年龄小才18岁,和他对象也处了多年了,张婷现在死了,怕他再受刺激。”陈伟因爱子心切,作出了错误的决定,不仅没能保住儿子,自己也触犯了法律。

陈伟的行为已涉嫌包庇罪,鉴于陈伟有悔罪表现,并对被害人的父母进行了赔偿,其犯罪情节较轻,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对陈伟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陈伟依法被取保候审。陈小伟涉嫌交通肇事罪,鉴于该案已经调解,对其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再追捕犯罪嫌疑人陈小伟。据了解,目前陈小伟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聚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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