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发生车祸1人身亡 民警发现有第三辆车肇事
□记者 任贵伟 通讯员 王庆元
11月1日上午,一支锣鼓喧天的秧歌舞蹈队走进了内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走在队伍前面的人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秉公办案”的锦旗递到了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牛红伟的手中。
这件事情还得从10月5日说起。10月5日18时52分,事故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在内黄县南高速北侧的小郭线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严重。值班的民警牛红伟和张进喜等在事故现场发现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另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自行车。办案民警立即请120急救医护人员将事故伤者就近送往濮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经现场勘查,事故明显是摩托车与自行车追尾相撞所致。但除遗留的几小块车玻璃碎片外,现场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细心的民警发现死者身上似乎有车辆碾压的痕迹,且血迹方向性明确,现场会不会还有第三辆车?牛红伟立即安排在中队值班的同志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联系法医赶往现场,对死者死因进行检验。另一路民警立即赶往濮阳市人民医院,询问伤者,调查案发当时的情况。
通过对现场认真细致地勘查、分析,办案民警认为现场另有第三辆车肇事,且在肇事后逃逸。经法医检验尸体,死者的身上有车辆碾压痕迹,印证了牛红伟等人的分析,证明有第三辆车碾压人体后逃逸!
这时已经是6日凌晨2时了,牛红伟和办案民警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工作重心转为查找逃逸车辆。在认真观察、分析现场遗留的玻璃碎片后,牛红伟确定碾压人体的车辆应该是一辆江淮牌小轿车,且该车车况老旧,配置比较低。顾不得休息,办案民警再次赶回现场进行复勘,寻找线索。
现场位于白条河劳改场路段,周围5公里内没有住户,比较荒凉,最近的摄像头也距离现场将近6公里,通过摄像头破案希望不大。在案情分析会上,牛红伟提出了自己的新想法,国庆长假期间小轿车在高速上通行不收费,这里紧邻高速,嫌疑车会不会从高速上下道?带着希望,他们立即赶往濮鹤高速内黄收费站调取当天的过车录像。由于国庆期间车流量非常巨大,他们最终从1000多辆过往的车辆中,发现一辆江淮牌小轿车有重大嫌疑。
牛红伟立即联系车主,得知车主系濮阳市人。该车主称大约两个月前将嫌疑车以8000元价格卖给了内黄县六村乡薛村的王某波。薛村地处事故现场西侧,而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也是由东向西行驶。这更加坚定了民警破案的信心。他们立即赶往六村乡薛村王某波的家中。
途中,牛红伟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原来是听到风声的王某波主动投案自首,并坦白其人、车均在濮阳市。民警又掉头赶往濮阳市,在濮阳市区都市花园小区见到了王某波和那辆小轿车。王某波对10月5日晚上的事故供认不讳。经过比对,现场遗留的玻璃碎片与该车十分吻合。从案发到嫌疑人到案,仅历经20个小时。
经多方印证,骑自行车的人为内黄县六村乡薛村的王某广,当晚他沿小郭线由东向西骑行至11公里左右时,被同方向骑摩托车的内黄县中召乡双村的樊某兵追尾相撞,造成首次交通事故。之后,内黄县六村乡薛村的王某波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从王某广身上碾压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共造成王某广死亡、樊某兵受伤,三辆车损坏。
目前,肇事嫌疑人王某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