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阜平县低保认定工作今日启动!
(原标题:阜平低保认定工作今日启动!)
阜平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城市低保精准认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保市民〔2015〕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城镇低保的规范管理,促进城镇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城镇低保政策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低保对象精准识别条件
一、识别标准
人口户籍、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低保对象识别重点以收入和家庭资产为标准,解决的是“两不愁”问题。
1、人口户籍方面:申请低保应当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除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必须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得分开申请低保外,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单独立户,均可不列入低保共同申请人,并按相关规定计算应给付的赡养(扶养、抚养)费,不得将其个人(家庭)收入和财产全部计入低保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
2、家庭收入方面: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要低于2018年县政府规定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600元/年,收入核算标准时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3、家庭财产方面:家庭财产是申请低保的限制性排除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或暂缓低保待遇:
(一)申请人家庭拥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等家庭财产超出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二)拥有汽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和拥有注册公司、企业的;
(三)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登记,但无正当理由半年内两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保障事务所介绍就业的;
(四)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配合进行入户调查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五)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打工、就学等情况的;
(六)自费送义务教育期间子女入收费学校择校就读的(残障特殊教育学校除外);
(七)放弃法定赡(抚、扶)养费的被赡(抚、扶)养人家庭;
(八)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单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人均居住面积2倍的或拥有商业门面、店铺、车库的;
二、特殊对象单独纳入情况
1、低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18年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600元的1.5倍,即9900元的家庭)当中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纳入。重度残疾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听力和言语除外)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类似孤儿(爹死娘嫁人)跟随其他亲属(不是本人母亲)供养的单独纳入。
3、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可以单独纳入。(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病种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和门诊大病(门诊大病指恶性肿瘤的放化疗(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抗排异治疗(异体器官管移植术后、骨髓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意外伤害。和车祸、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且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者。
4、城市居民家庭中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的下岗职工可以单独纳入。以就业局再就业下岗花名册和社保局下岗缴费待退体人员花名册为准。花名册内无登记信息的,以原始档案和就业局、社保局确认为准。核算家庭收入超标的,且家庭成员有享受财政供养、领取遗属、社保,拥有消费性经营性车辆、工商税务等异常信息的;只将下岗职工本人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工作步骤
在3月18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一次城市低保认定工作,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识别工作,完善档案管理。
(一)动员部署,政策培训,政策宣传(3月18日--3月20日)
民政局召开动员部暑会,统一思想,明确目的,提出具体要求,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低保对象识别和管理的水平。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二)统筹推进,全面实施(3月21日--4月30日)
(1)申请(3月21日--3月27日)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病情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代为提出申请。
(2)信息比对(3月28日--4月6日)
民政局低保股工作人员对申请低保名单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对家庭财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去除,并通过社区将原因告诉本人。
(3)入户核查、评议、公示(4月7日--4月22日)
民政局低保股工作人员结合社区工作人员对拟纳入低保名单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成员: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低保股成员),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7天),名单录入低保系统。
(4)审批、规范低保档案(4月23日--4月30日)
公示期结束后民攻局低保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审批,5月份发放低保金,4月份(包括4月份)以前享受低保待遇的5月份取消低保待遇。对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要统一形式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盒、统一内容。每户档案内都要有申请书、审核意见、审批表、入户调查表、家庭财产状况信息比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