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10月29日清晨,在盖州市清河一号桥北侧桥面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致自行车骑车人死亡,肇事机动车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副市长、局长王克大、副局长崔永峰高度重视,指示交警大队要按照“命案必破”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限期破获此案。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明按照局领导指示,启动预案、现场督战,带领办案民警经过两天两夜的缜密侦查,于10月31日将此案成功破获。
一、案发清晨,肇事逃逸。当天凌晨5时51分许,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事故中队中队长刘世忠带领民警任仕怀、辅警王祥安等快速赶赴现场。经勘查,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掉落的一个反光镜和少量塑料状车体碎片,经过细致认真的比对,办案民警据此判定:肇事车辆为红白颜色相间两轮摩托车,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早已不知所踪。因案发时段事故现场周围无目击证人,办案民警没有获取到更多关于肇事车辆的信息和线索。鉴于案情重大,办案民警将情况逐级上报。
二、成立专班,兵分三路。按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明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10. 29”案件专案组,调集20名精干警力,确定侦查方向,指令由副大队长李刚带队,兵分三组开展侦破工作。第一组以现场为中心对周边开展大范围调查走访;第二组负责调取查看案发地点及周边临近监控影像,研判车辆行驶轨迹;第三组走访摩托车修理厂,查找肇事车辆。责任明确分工后,专案组成员马上付诸行动。
三、紧盯线索,确定疑犯。很快,负责调取查看案发地点及周边临近监控影像的民警发现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在案发时段通过案发地点。经过追踪案发后的行驶轨迹图像发现,该车与肇事现场遗留的证据和受损部位大致吻合。依据这条线索,办案民警先后调取4 5处监控录像资料,汇总后分析案件逃逸人可能逃逸的路线,圈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侦察范围,并分组调查走访,反复推敲嫌疑人可能逃逸的出行路线。办案民警全然不顾疲劳和饥饿,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进行查看比对,坚信必定会从中有所收获,经过夜以继日的忘我工作,确定盖州市青石岭镇卧龙岗的娄某峰有重大嫌疑。
四、组织抓捕,成功破案。在得知案件进展后,大队长李明指示副大队长李刚对嫌疑人娄某峰进行布控抓捕。在我局青石岭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来到娄某峰家中,其妻子称娄某峰不知去向,涉嫌肇事的两轮摩托车也不知所踪。为尽快找到肇事逃逸嫌疑人,副大队长李刚安排警力在娄某峰住处蹲守,同时,组织警力肇事车辆,经过几个小时的搜索,办案民警在距离娄某峰住处500米的大地里,查获嫌疑人用玉米秸秆掩盖的肇事摩托车。见事情败露,隐匿在盖州市城区亲戚家的嫌疑人娄某峰迫于交警的压力,于2019年10月31日晚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其对自己驾车肇事及逃逸后车辆藏匿的全过程,供认不讳。至此,“10. 29”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嫌疑人娄某峰已被依法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盖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