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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灯正常直行,发生事故被判全责,包头的哥直呼想不通……

从小,老师就教育大家“红灯停、绿灯行”,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绿灯行”也要看情况,

如果没走对,发生事故一样要被判全责。

这不,

青山区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

3月11日,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出租车行驶至团结大街与迎宾道交叉路口,按照路口的绿灯指示正常通行时,在路口中央与由南向北行驶过来的私家车发生了碰撞。

可是,交警却认定这起事故由出租车司机负全责,私家车驾驶人无责,这让出租车司机有些想不通。

为何会做出这样的认定呢?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科民警卜永生:

这起事故的矛盾焦点在于:

一、私家车是在绿灯通过路口的,是因为路中有阻挡才没及时通过;

二、出租车在绿灯过路口的,因为私家车的意外出现阻挡了自己的路,才发生碰撞。

通过卜永生的讲解,你是否对《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款: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行的规定有所了解。如果还是不太明白,不妨来看看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

交警提醒:当驾车途经路口,红灯变绿灯起步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口是否有上一信号周期放行,但未完成通行的车辆。出现此情况,应让其先行通过,切不能疏忽大意,冒然前行。

来源:包头新闻网

编辑:崔颖

校审:冯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