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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实施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广西新闻网北海1月5日讯 (通讯员 洪华芬) 从2015年1月5日起,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北海市保险协会的14家保险公司推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模式,这是北海交警系统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的突破口。

2014年11月11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广西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在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区域内或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限制。因此,在北海市区道路范围内,已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都适用快处快赔“双快”事故处理模式。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110或122进行报警,也可以使用智能手机通过“北海交警”微信公众号的“轻微事故处理”模块报警。接到报案后,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会立即审核当事人上传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并根据当事人选择的“保险理赔”、“自行协商”、“理赔中心”、“要求出警”等相应模块,逐步引导当事人进行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

对适用快速处理机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或公安交警部门引导事故双方当事人在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后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共同前往附近的理赔服务网点快速处理责任划分和定损理赔,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为此,广西北部湾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各财产保险公司设立了“北海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先期在北海市海城区设立了2家理赔服务网点(分别是在海城区云南路30号的永基机动车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和海城区河南路以北段高德市场大门正对面的弘晨机动车快速理赔服务网点)。每个理赔中心驻点工作人员包括引导员、保险理赔员、驻点交警,以及保险中介机构派驻的公估员等,为各位机动车车主、当事人提供快捷的理赔服务。

据统计,目前80%以上的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都属于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传统的处理模式,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需要交警到现场定责、保险查勘员到现场定损,最快也要近30分钟。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高峰时段,交警和保险查勘员很难准时到达现场,就会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市民出行。而且事故当事人要多次往返于公安交警部门和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往往一个小事故却给当事人工作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快处快赔机制的实施,简化环节,节约办理时间,有效减小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工作、生活的影响,减少事故车辆停留现场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