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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昆高速重大交通事故一周年

  2017年8月10日晚,一辆隶属于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巴,沿着西汉高速从南坡爬上了秦岭,依次穿过秦岭三号、二号隧道后,在秦岭一号隧道南口处直直地撞在一堵墙上。该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其中36人死亡,包括26名男性、8名女性以及男女童各一名。13名幸存者全部受伤。

  墙出现在应急车道尽头,旁边的车道才通向秦岭一号隧道。一周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事故情况通报中,称这堵墙为“山体护墙”。从现场照片看,墙上挂有黄色的反光警示牌,地面上有一条易被忽视的并道白线。红色大巴车的驾驶室整个撞凹了进去。

  车祸发生的秦岭一号隧道口“断头路”的设计始于2000年前后,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隧道入口附近及隧道内需保障养护人员安全的路段”并不属于“必须设置路侧护栏”的强制内容。而在其他标准规范中,也只提出各级公路隧道与公路的衔接,应符合路线布设的有关规定,并强调通风和照明设备,以及通信、警报、消防等应急设施。

  2006年中国公路设计规范集中更新时,公路护栏过渡处理的内容得到明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的附录中,对隧道入口处护栏的过渡有了图示。这意味着,设计于上世纪90年代的西汉高速隧道,落在了新旧规范交替的空档里。【详情】

  公安系统负责事故调查多年的夏方庆对财新记者说,“我在全国处理各种事故过程中发现,路宽隧道窄,这就是最大的隐患。秦岭隧道外面的路那么宽,隧道里面突然那么窄,这就是按照老标准设计的。”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于2003年编制,是《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的更新版。近11年后的2014年,最新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才编制完成。

  “从这些年标准的改变,就可以看出隧道设计存在的隐患。”夏方庆对财新记者说,“从1997年到2003年,再到2014年,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实际上是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以前没有这个经济实力,标准偏低。秦岭隧道就是当时考虑到经济情况,因为打隧道的钱比较贵,所以隧道宽度不够。”

  经济发展带来人员快速流动,长途大巴是很多人最快捷、实惠的出行选择,出行安全则成为重中之重。事故隧道最初设计时,更多考虑了经济性,对安全性考虑不足,留下隐患。但事故路段的桥隧衔接方式、道路线形、平纵横指标、交通标志及照明设施设置等,均符合当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让我们不禁产生疑问,这样“合法不合理”的致命隧道,到底还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