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醉驾肇事 信阳这对叔侄双双被刑拘
疫情期间,我们一直提倡“宅”为上策,为国家做贡献的最好方法就是宅在家里。可是总有一些人自律性不高“挺身而出”,以身试法,最终酿成悲剧。
2020年3月5日23时许,信阳商城交警接警称:在商城县花园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曾*强驾驶小型无牌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与异向曾*洋驾驶的豫S81**Z号摩托车相撞。事故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两人均有酒后反应,随即分别对曾*强和曾*洋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12mg/100ml、108mg/100ml。随后将两人带到商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待检,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曾*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0.22mg/ml,曾*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89mg/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两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3-6个月,罚金2000元-5000元的刑事处罚,以及吊销C1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在询问材料过程中,让民警大吃一惊的是,曾*强和曾*洋竟是叔侄关系。3月5日晚上8时许,曾*洋邀请其女朋友、其叔曾*强和李某四人聚餐,席间几人都喝了不少酒。曾*强因中途有事,步行回家。10时许,曾*强接到其侄曾*洋的电话,让其叔曾*强在花园路文峰桥接他。于是,曾*强驾驶新买越野车从家中出发,行驶至南转盘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曾*强随即下车检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竟是曾*洋,两人万万没想到竟然会以这种方式相遇。巡特警执勤人员发现了这起交通事故,随即报警。因此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信阳交警提示:无论何时,我们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万万不能酒后开车。交警蜀黍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绝不会放松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编辑: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