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抬头?严打!
随着疫情形势的缓解,人们的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然而,不少人脑子里“交通安全”这根弦儿却也松了下来。以酒驾醉驾为例,最近全国各地交警查处的违法数量较疫情严重期间明显增多,其中不乏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
3月3日晚,陕西安康市交警支队汉滨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晚上便查处了24名涉酒司机。▼
3月4日晚,河北保定交警在夜间检查中查获4名醉驾司机,其中一名司机在经过卡点时还强行闯卡,被交警拦停后带至医院强制抽血,结果达到156.2mg/100ml。▼
在福建省南安市,2月22日凌晨1时许,三辆轿车停在村道上,数人围在现场争论僵持,互不相让,最后是围观群众报了警。▼
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三辆车的驾驶人均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现场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黄某、杨某、陈某的检测结果分别为151.84mg/100ml、116mg/100ml、41mg/100ml。
经调查得知,前一日晚上19时,黄某和亲戚到朋友家串门,期间喝了两杯白酒和几瓶啤酒。直到22日凌晨,黄某载着亲戚回家,途中,亲戚告诉黄某,喝酒的时候自己和陈某发生争吵,想找对方说理。于是,黄某又打电话叫来朋友杨某,来到陈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把对方堵住。而杨某在接到黄某电话前,自己在家喝了半瓶白酒,但为了哥们义气,还是不惜以身试法。
目前黄某、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陈某因酒驾被依法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云南曲靖市罗平县,交警在3月4日晚的“平安罗平”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酒驾的出租车司机,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42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辽宁沈阳,也有一名出租车司机酒驾被查。3月4日晚20时15分许,沈阳铁西区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起出租车追尾轿车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时,交警发现出租车司机金某满身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检测,发现其存在醉驾嫌疑,便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最终,金某的血液检测结果高达298.8mg/100ml,确属醉驾。进一步调查还显示,金某曾于2017年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查,驾驶证已被吊销,此次被查,属于无证驾驶、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原来,事发当天晚上,金某自己在家喝闷酒,想起雇的司机都不来上班,决定自己出来“拉活儿”,结果“活儿”没拉着,反把自己“送”了进去……▼
江西宜春,3月7日凌晨3时许,王某与朋友吃完夜宵后,驾车途中经过一路口时,因转弯速度过快撞上中央护栏和人行横道隔离桩。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王某有酒后驾车嫌疑,呼气检测结果为92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抽血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1.75mg/100ml,确属醉驾。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
在河北衡水,3月3日下午,交警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运载超长物品,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满脸通红,身有酒气。经呼气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驾。进一步核查发现,陈某在今年1月1日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此次属于无证、酒驾。当询问他为什么不吸取教训时,陈某竟称:“以为没人查,有这个疫情。”最终,陈某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500元、暂扣机动车,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不超过15日。▼
重庆也有一名男子以为“疫情期间不查酒驾”。2月27日晚,熊某在女儿女婿家吃晚饭时喝了半斤白酒,至20时许,熊某准备驾车回家,女儿女婿劝他第二天酒醒后再走,但他认为自己头脑清醒,而且“疫情防控期间,高速执法人员人手不够,只测体温不查酒驾”,不顾劝阻冒险上路。到了收费站防疫点,还对执法人员开玩笑说:“你们好辛苦,这么晚了还测体温。”不料,伸到他面前的是呼气式酒精检测仪。
检测结果显示 ,熊某体内酒精含量36mg/100ml,属酒驾。他因此被依法处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同时驾驶证一次记12分。▼
内蒙古包头市一名男子更是醉到“丑态百出”。当日,一名男子酒后驾车撞到一名聋哑人后逃逸,之后又在倒车中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带其抽血送检后带至警队进一步调查时,酒劲发作的他一会儿要抽烟,一会儿又忽然抱住交警要酒喝:“兄弟,能不能给我倒一杯”……▼
最终,该男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222mg/100ml ,属醉驾,已触犯危险驾驶罪。
而在江苏镇江,一名女子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竟使出一招“顶包计”意图逃避处罚。2月25日晚23时许,镇江交警接到一辆越野车撞坏道路护栏的警情,交警赶到现场调查时,发现肇事车内一股酒味,驾驶座上的男子杨某与副驾驶座的妻子张某均称是张某喝了酒,但车是杨某开的。▼
然而,细心的民警发现夫妻二人神情很不自然,妻子张某在随后的问询中一言不发,始终戴着口罩不停嚼口香糖。为确定真正的驾驶人,交警将两人一起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同时调取监控视频核查,发现事故发生后,从驾驶位下来的是一名穿长款大衣的女子,约半小时后,一名男子来到现场,与女子短暂交流后坐进了驾驶室位,女子则坐进了副驾驶位。▼
最终,妻子张某的血液检测结果达到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张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立案调查,其丈夫杨某则因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同样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酒驾醉驾,全国各地交警、新闻媒体均报道过大量的违法和事故案例,酒驾醉驾人员,不仅要受到法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