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广东事故e处理” 三种方式办理更便捷
“广东事故e处理”8月起全市推广应用
阳江日报讯(记者/邓贤志 通讯员/莫宇韬)开车在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昨日,记者从“广东事故e处理”系统阳江公安交警培训班获悉,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再出便民措施,从8月1日起,全市将推广应用“广东事故e处理”微信、短信、APP手机在线办理轻微交通事故服务,以实现快速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快速定责、定损和理赔,逐步或最终实现网上定损,网上理赔。
三种方式办理定责及理赔
“广东事故e处理”是由省公安厅、广东保监局联合推出的移动互联网在线处理平台,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其具有获取方式简单和事故处理快速便捷的优点。市民通过关注“广东保险”“广东保协”微信公众号,承保保险公司短信推送的链接或预先下载“交警在线”APP,三种方式任选一种,都可以“一站式”办理“人未伤、车能动”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定责、保险理赔等事宜,省去了在现场等候处理和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等手续,进一步拓宽了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办理方式。其次是事故处理快速便捷,只要手机有网络,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证等证件齐全,只需要几分钟,所有程序均可通过“广东事故e处理”轻松搞定。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事故双方索赔手续和流程,有效解决无责方第三者损失索赔难问题,“广东事故e处理”推出了互碰自赔和代位求偿制度。其中代位求偿服务中,发生一方全责另一方或多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机动车按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处理交通事故后,责任方拖延、拒绝赔偿的,受害方当事人可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投保保险公司应按照代位求偿的方式处理赔偿事宜。
酒毒驾等不适用快处快赔
凡在我省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的,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并通过“广东事故e处理”在线服务平台或线下理赔服务点报案、定责、定损、理赔。
不过,如果是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车辆未经检验合格;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事故一方肇事逃逸;车辆无号牌或临时号牌,或涉嫌假号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涉嫌持假证;涉嫌酒驾或毒驾;涉嫌保险欺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由交警现场处理,不适用快处快赔程序。此外,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处理。
另外,一方当事人有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等情形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没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且该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的,均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快处快赔省时省心防堵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发生“人未伤、车能动”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使用“广东事故e处理”微信、短信、APP手机在线软件,拍摄现场照片(单车事故三张、双车及多车事故五张),直接办理事故定责、车险理赔等程序,快速撤离现场。在办理保险理赔过程中,遇到索赔困难,可根据自身车辆投保和事故责任情况,选择代位求偿的惠民服务。这样不但可以有效缓解因轻微交通事故未及时撤离造成的交通拥堵情况,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还省去了追索赔偿的烦恼。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司机开车上路时,应遵守交通法规,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