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间,他们用速度温情“调”出群众满意
人民调解员文永浪正与主任郑俊杰商讨调解方案 记者和婷婷 摄
“您好,这里是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您昨天发生的追尾交通事故,就赔偿金问题能不能进行一个调解。”11月22日15时许,在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楼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文永浪在了解完申请人孙先生求助意图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了事故另一方吴某。
从申请人进入调解中心办公室,到约定好调解内容,不足半小时。
2012年9月26日,海口市龙华区政法综治部门创新社会管理,成立了全省首家交通事故调解中心。6年间,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从群众“半信半疑”到群众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第一选择”,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主任郑俊杰一语揭晓了其中原委:吸收借鉴“枫桥经验”,并探索升级出新时代“枫桥经验”交通事故调解新思路。
用“速度”让群众更满意
11月22日,在调解中心办公室,孙先生介绍说,自己正常行驶的车辆在南海大道被吴某驾驶的车辆追尾,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全责后,吴某却拒绝赔付自己车辆的修理费用,希望调解中心能够帮助自己维权。
“好了,我给你们约定了本周六,到时候你们一起去修车,吴某现场支付修理费用。”15分钟后,文永浪挂断电话后告诉孙先生调解结果。
不足半小时,在人民调解员帮助下,孙先生心中的包袱一下落了地。快处快调的工作准则让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不断刷新着调解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
“事故一方当事人来申请调解,情节较轻的,我们会直接通过电话来头口调解,另一方当事人配合的,1个小时内就能达到调解协议,情况比较严重、复杂的,我们在电话沟通好后,会让双方前来调解中心,面对面再进行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书。”文永浪介绍,及时有效调解,能迅速抚平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也能避免矛盾升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调解成功案例打消群众疑虑
去年退休的隋枝青,从2012年调解中心成立到2017年12月,隋枝青一直负责调解中心的工作。他告诉记者,一路走来,是调解中心不断从群众角度出发,用一个个成功的案例取得了群众信任度。
11月22日,记者见到了在家中休息的隋枝青。回忆起自己曾调解成功的案例,隋枝青记忆犹新。
“法律不外乎人情,带着温情的调解,从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出发不仅取得了群众的信任,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隋枝青介绍,调解中心刚设立时,由于群众不了解其中的法律效力和便民程度,认为交警和法院才有权威,许多来访者都抱着试试的心态,但随着调解中心一个个调解成功的实际案例,才打消了群众疑虑,逐步扭转了群众对调解中心半信半疑的态度。
对所有调解在事后都会回访
“从2012年成立至今,我们调解成功率为100%。”郑俊杰介绍,就地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调解中心日常办公坚守的准则。
在遇到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时,如果选择去法院起诉,不仅要面临长周期,还要支付相关的费用。而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可立即介入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不仅具有合同效力,经司法确认后还具有强制执行力。郑俊杰介绍,随着6年来调解成功的一系列案情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已经成为了群众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第一选择”。
“我们对所有的调解在事后都会回访,确认双方履行协议,回访过程中听到最多的就是感谢的话。”郑俊杰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1150人次,调解交通事故纠纷64宗,成功64宗,涉及赔偿金额549万余元,涉及人数129人。
据介绍,目前调解中心正在对接交警、司法、保险、法院等部门筹备“海南省道交一体化平台”,让群众线上调解、开庭、理赔等,实现实时互通信息接办案件,逐步探索出适应新时代发展更加便民、更加有效的化解矛盾的新机制。(记者和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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