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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叙永:无牌车出借未成年人 出借人、驾驶人父母均被判承担责任

四川叙永:无牌车出借未成年人 出借人、驾驶人父母均被判承担责任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3-11 13:33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泸州3月11日讯(郑晓亮 周云)8月14日晚,易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将文某撞伤,经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易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文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易某在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系向朋友邱某所借。文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住院136天,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文某将邱某、易某以及易某父母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易某及其父母连带赔偿文某损失、邱某在过错范围内赔偿文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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