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难而上荔浦法院执行局不忘初心 得到民众认可
广西新闻网荔浦7月25日讯(记者陈创明 通讯员韦欢)人们常说:官司好打,执行难!7月23日,荔浦市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局的莫德远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执行确实遇到好多困难,但不管怎么难,作为执行局一员也要迎难而上,不忘初心,为民服务。”
一、无赔偿能力执行难 最大限度保障生存权
2015年4月,一辆拖拉机与二轮摩托车相撞案。2017年7月,荔浦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廖某英赔偿王某锋各项损失41.3441万元,潘某凤赔偿王某锋各项损失7.324万元。由于廖某英、潘某凤夫妻二人没有按时支付赔偿费用,王某锋遂向荔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向廖某英、潘某凤发送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上门找被执行人谈话,了解到两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很困难,仅有的一套房产已抵押给银行贷了22万元全部用于女儿治疗,家庭开销仅靠廖某英在福建打工维系。执行法官用尽各种调查手段后,考虑到该房子是被执行人一家老小的唯一住房,且已抵押给农业银行,银行暂不同意拍卖。同时,认定廖某英一家确无履行能力,根本无力负担执行款。而申请执行人又重度残疾,不能自理,还需拖累年迈的父母照料,家中仅靠低保救助金过活。如果执行款不能到位,生活都成了问题。
出于对申请执行人家庭的民生关怀,荔浦法院执行局决定帮助其向桂林市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让他们放宽心,法院会秉着“应救尽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活困难的申请人的基本生存权。
二、老赖不赔偿有意躲避 执行局20年不放弃
莫德远告诉记者,执行局最难处理的案件就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赔偿能力。荔浦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怕跟老赖斗智斗勇,更希望有群众举报老赖隐瞒的财产。
1997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驾驶大货车在龙胜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起火,该事故经龙胜交警队处理,认定被执行人张某负全部责任。
1997年11月,荔浦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张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费等3.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逃逸。20年里,执行法官几番更替,追查张某毫无结果。
直至2018年11月9日,执行局接到举报,执行局的法官带领法警在张某家附近蹲守,11月13日上午11时,张某家附近等来了一辆面包车,下来一位中年男子。法官灵机一动,试探着喊了一声张某的名字,张某一回头,其脖子上的烧伤疤痕显露无疑,法官断定其就是躲藏多年且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
随后,执行法官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张某仍态度强硬,坚称无力偿还赔偿款,车子也不是本人的。执行法官见张某一直逃避执行且态度恶劣,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张某被关进拘留所不久,张某的妻子提着现金来到荔浦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缴纳了全部的执行案款及延迟履行金。至此,一起20多年的涉民生案件成功执结。
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 特事特办
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都这么难执行,牵涉到民生案件又怎样呢?荔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介绍桂林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案件,案中有案牵涉到民生问题,荔浦人民法院就特事特办。
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银行贷款1600万元,荔浦农村合作银行作为申请人向荔浦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对“安和药业”抵押给银行的厂房土地进行司法拍卖,最终拍卖成交。由于“安和药业”不仅拖欠银行贷款、工人工资,还拖欠大量的个人债务,导致债权人纷纷到法院要求分割拍卖款,形成了债权交织的局面。
为了化解矛盾,稳步推进执行,执行局明确分工,由法官助理制作财产分配方案,起草法律文书及送达;由主办法官负责与银行方面进行协调,通过多次沟通,分配方案终于得到了银行的理解与支持,最终同意1650万元的拍卖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据统计,“安和药业”拖欠的工人工资案件共55件,拍卖款到位后,已有20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剩余35件还在诉讼阶段。荔浦法院通过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方式,让剩下的35名工人以最快的速度参与到拍卖款的分配之中。
2018年11月23日,荔浦法院在五楼第二会议室举行了涉“安和药业”民工工资执行款发放仪式,35名工人参加了仪式。发放仪式上,执行人员将47.0806万元执行案款发放到35名民工手中。在案款发放现场,申请人赵某高兴得合不拢嘴:“我太高兴了,法院把钱给我们讨回来了!真心感谢执行局的干警,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看到他们喜上眉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执行局的法官和干警心中尤为欣慰。
荔浦市人民法院将再度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