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撞后摔到了他的车上 因为他违停要赔4万块
城里的停车位日益紧张,很多车主只得硬着头皮把车停在路边。但这一做法除了会被抄罚单,还有可能为交通事故担责。
乐清人黄某的车就躺着中枪了。行人徐某被车撞飞后,摔在了他的车上,为此黄某被判令赔偿4万多元。
行人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车
钱某是乐清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员工。今年3月14日,他跟厂里的管理人员打了声招呼,把一辆放在厂里维修的轿车开回了家。
晚上8点左右,钱某开车返回厂里,经过柳市镇。同一时间,柳市镇店后村村民徐某正横穿马路。
车速有点快,徐某被钱某的车子撞得飞了起来,随后重重地摔在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上,轿车都被撞凹陷了。
徐某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行人家属把黄某告上法庭
黄某的车子并没有停在停车位内,属违法停车。
经交警部门认定,钱某交通肇事,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违法横穿马路,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虽然违法停车,但这跟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没有责任。
但事后,徐某家属还是把黄某作为被告之一,向乐清法院起诉。“人是摔在你的车上后死的。如果你没有违法停在这里,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
5月18日,法院开庭。被告一共有7个,包括钱某、修理厂老板、钱某所驾驶轿车的车主、黄某,以及两辆车的保险公司。
被告们都觉得自己委屈。修理厂老板说,钱某开车出去是为私事,这跟厂里没关系。
钱某所开轿车的保险公司说,车子在维修期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黄某更是叫屈,“交警都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跟我无关。”
违法停车跟行人的死有关
近日,乐清法院作出判决,钱某承担65%赔偿责任,修理厂老板赔10%,黄某赔5%。两辆车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
法院认为,车子停在修理厂内,修理厂老板有保管义务。钱某借车时跟管理人员打过招呼,等同于修理厂老板擅自把车借给别人用,因此要承担赔偿责任。
黄某违法停车确实跟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但徐某死前曾受到两次撞击,一次是和钱某的车相撞,然后是撞在黄某的车上,正是这两次撞击导致了徐某的死亡。因此,黄某违法停车跟徐某的死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最终,明确由黄某赔偿4万余元,其车子的保险公司赔偿11万余元。(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