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这名男子被泗阳警察送进了拘留所!
有人民警察的日子
每天都是平安夜
无论严寒还是酷暑
他们全心全意守护着群众平安
在12月24日,西方的平安夜
泗阳交警依法将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刘某行拘
案件回顾
2019年11月22日17时20分许,刘某(男,31岁,沭阳人)驾驶苏N5****小型轿车沿泗阳县里仁乡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菜馆门前,刮撞到同向行驶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郑某受伤(目前已无大碍),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
侦破过程
由于事故发生时天色已晚,能见度较低;而且当事人郑某只是隐约看到了是一辆白色轿车;加之当时事故发生地车流量较多,且没有直接的监控能够还原现场,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小的难度。
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连夜展开现场勘查工作,并对现场周围进行走访调查和查看监控。因事发地沿途很多岔道无法确定嫌疑车辆的来往路线,民警只有扩大范围,对可疑车辆逐一筛查比对,3天后终于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司机刘某。
相关回顾:
事发当晚,刘某驾车前往淮安,在途径泗阳县里仁乡时,剐蹭到了同向行驶郑某驾驶的电瓶车。事故发生后,刘某因为害怕自己无证驾驶被处理,并且肇事车辆是其租来的,第二天就要到期归还,于是刘某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
逃逸后的第二天,刘某就去了上海,他心存侥幸地认为对方只是轻伤,不会报警的,没成想,事故发生后第三天,交警就找到了他。11月27日,刘某从上海返回泗阳,到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刘某对自己无证驾驶且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月24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但是很多肇事者却因内心恐惧或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选择逃离现场,殊不知,这种错误的行为会导致自己面临诸多严重法律后果。
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
1、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一方可能原本只需承担部分甚至无责,但因其逃逸,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认定肇事逃逸方负事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3、行政及刑事的严厉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作为当事人
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作为路人或者旁观者
如果身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并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信息及司机的相关特征。发现有受伤人员时,要及时帮助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者。
驾车上路
不要心存任何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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