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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大爷与古稀老太发生事故 法官下乡巡回审判化解纷争

2019年8月13日上午,如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在如皋市长江镇永平社区巡回审理一起81岁老大爷与74岁老奶奶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1.巡回法庭

2017年12月6日傍晚,家住如皋市长江镇永平村的余大爷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同向步行的陆奶奶,致陆奶奶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余大爷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陆奶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陆奶奶受伤后,在如皋港人民医院、如皋某中医骨伤科诊所治疗,花费医疗费万余元。两家子女起初就事故赔偿还能积极沟通,但后来因护理费等问题协商未成,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亦未果,陆奶奶遂诉至如皋法院。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承办法官冒丽决定到被告所在社区巡回审理该案。庭前,冒丽法官简要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了解到余大爷对事故责任认定和护理费的一些想法。庭审中,冒丽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2.庭后调解

庭审结束,征得双方同意后,冒丽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村干部、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热心村民也帮忙做当事人工作,余大爷和陆奶奶最终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余大爷的儿子当场给付赔偿款8000元。“事情圆满解决了,我也舒心了,辛苦法官们了!”拿到赔偿款的陆奶奶开心地说道。

旁听了庭审和冒丽法官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的道德讲堂之后,村民李大叔赞许道:“这样的巡回法庭活动,给村民提供了学习法律的机会,增强了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和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维权意识,效果很好,下次这样的活动,我还参加!” 

3.道德讲堂

    法官提醒:现在农村老人出行的交通工具中电动自行车居多,但电动自行车给老人们出行带来便利时,也带来不少隐患。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驾车行驶速度一定要缓慢、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主动与伤者沟通协商赔偿事宜。(通讯员 席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