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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交警实名曝光一批醉驾、酒驾人员

看看都有谁

2020年3月9日20时49分左右,在南通市胜利路骏和棕榈湾售楼处附近,一辆小型轿车撞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后直接驶离现场,驾驶人受伤倒地。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驾驶人受伤躺倒在地,所骑电瓶车因为碰撞已严重破损,事发道路上的隔离护栏也发生了较大位移。民警立即联系120将伤者送至医院,并对事发现场开展调查。

经调阅事发路口附近的监控发现:事发当晚,一辆黑色轿车在该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汽车驾驶员并未停车,而是直接驾车继续逃逸,此过程中还撞到了路边的隔离护栏。

民警继续通过视频追踪,最终锁定肇事车辆。3月10日8时许,民警在一居民小区内将肇事司机抓获,并找到了事故车辆。经现场呼气检测,司机周晓光体内酒精含量为94.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伤者王某由于身体多发性骨折正在医院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逃逸本就不该,酒驾更是错上加错。而近期海门市公安局余东派出所在侦查一起盗窃案时,竟然还牵扯出一起酒驾案件。

2020年3月4日下午,海门市公安局余东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的盗窃案。经侦查发现,嫌疑人在盗窃电动车后与一辆苏F号牌的轿车驾驶人路边攀谈过。派出所民警会同交警一同对该轿车布控,希望通过车辆查到嫌疑人。由于该车辆的驾驶人不是车主本人,一时间没能找到驾驶人。

2020年3月5日14时10分左右,海门交警在正麒线通吕公路路口发现了该车辆,最终与增援警力一同将该轿车拦停。

通过询问,电动自行车盗窃嫌疑人曹某某也浮出水面,很快被警方抓获。在对轿车驾驶人赵海忠询问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味。经对赵海忠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达到了酒驾标准;且赵海忠也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该车还是逾期未检车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酒驾,真是将生命当儿戏

这样“儿戏”的现场还有很多

大家都知道疫情管控期间

高速公路是免费通行的

可在沈海高速兴仁收费站防疫检查点

一辆越野车的驾驶员竟然掏出一叠百元大钞

准备付“过路费”给执勤民警

一查发现竟然……

2020年2月19日零时30分左右,一辆小型越野客车缓缓驶出兴仁收费站防疫检查点,执勤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晕晕乎乎、满身酒气,在检查驾驶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竟然拿出了百元大钞。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张泉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其含量竟然达到281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张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9.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已立案侦查。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防疫检查点,通州二甲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民警也逮着了一个醉司机。这名司机不光溜达到朋友家聚餐喝酒,醉酒后还一路开了40多公里,途径通州二甲定心桥村一带时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而下面视频中的这位男子就更是“作死”了:酒后驾车前往通州先锋,不戴口罩想进入小区,还跟小区防疫人员起了争执。不料被小区防疫人员闻到身上的酒味,给闻讯而来的交警逮了个正着。

即使在疫情期间

这样的酒驾案例还是比比皆是

让我们一个个看看都有谁

2020年1月4日凌晨一点左右,驾驶人孙青满身酒气,驾驶南通牌照小型轿车行至南通市工农路学田北路路口时,被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并查处。经呼气检测,孙青酒精含量结果显示为137.6mg/100mL,经初查,孙青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0年1月11日20时28分左右,黄建明驾驶南通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通市港闸区城闸路新华路路口时,三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异常,对驾驶人黄建明当场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仪器显示酒精含量为1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后经血液检测,黄建明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7.3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0年1月15日21时45分左右,冒松荣驾驶南通牌照小型轿车途经南通市港闸区芦泾路城港路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时,所驾车前部碰撞道路隔离护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所驾车乘车人高某某受伤,所驾车及道路隔离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冒松荣打车送高某某去医院治疗离开现场,后于2020年1月16日零时50分左右到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投案。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92.4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其含量为95.0mg/100mL,冒松荣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0年1月25日4时42分左右,在南通市港闸区河东路城北大道运河桥路段,一辆小型轿车撞到了路灯发生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驾驶人刘敏驾驶南通牌照小型轿车于3时40分左右到达事发现场,发生事故后,刘敏报了警,随后便弃车离开。后于当日5时40分返回事故现场投案,经现场进行呼气测试,结果为244.3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刘敏血液酒精含量为216.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0年2月1日13时许,鲁风飞、常延平先后驾驶河南牌照小型轿车在南通市崇川区临江家园路段来回行驶,因行为异常,后群众报警。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狼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常延平、鲁风飞带至狼山派出所了解情况,两人身上均有很重酒味,后交由交警九大队民警对二人分别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鲁风飞259.5mg/100mL,常延平253.5mg/100mL。后经血检,在鲁风飞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232.0 mg/100mL;在常延平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207.9mg/100mL。鲁风飞、常延平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0年2月11日21时34分左右,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长江北路永兴路口转盘处,有辆汽车撞进了转盘,且车子在冒烟。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苏F6997N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成锋杰有酒驾嫌疑,经酒精呼气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为177.3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0年2月20日21时05分左右,黄红兵驾驶南通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通市港闸区大生路深南路路口时,将车辆停在直行车道上睡觉。途经群众发现其疑似喝醉酒而报警。处警民警到达现场检查发现黄红兵处醉酒状态,并当场使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黄红兵进行呼气测试,仪器显示酒精含量为19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后经血液检测,黄红兵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8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0年3月5日23时40分左右,钱爱清饮酒后驾驶南通牌照小型轿车途经南通市港闸区城北大道八一村六组路段时,所驾车碰撞道路行道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行道树受损。经呼气测试,钱爱清的呼气测试值为199.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