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法院:交通事故致人伤 法官“隔空”调解速理赔
更新时间: 2020-03-18 02:12 热度: 988°
3月11日上午,舞阳县人民法院民事三团队员额法官蔡强运用“智慧庭审”平台“隔空”开庭,庭审中力促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同意在5日内将12000元转给黄某某,高效快捷的庭审模式赢得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据了解,这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2019年8月,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某交叉口时,与由东向西的黄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黄某某受伤和车辆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某诉到法院要求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左右。疫情期间,为保障防疫办案两不误,蔡强在征得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引导当事人在网上开庭审理。
庭审中,经查,肇事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等保险。蔡强法官在充分听取了各方的陈述和答辩后,针对黄某某出院后急需钱进行后期护理治疗的迫切需求,他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线上核对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