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车主注意!今天起,太康县审车业务开始了!
原标题:太康车主注意!今天起,太康县审车业务开始了!
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及时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交警总队《关于有序恢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有序恢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业务时间
2020年3月6日起,对符合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开通机动车检验监管专网,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二、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
(1)实行“预约检车”
预约检验范围:
处理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在用车辆;
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受理“豫P”号牌以外车辆检验业务;
只受理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车辆。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为避免扎堆聚集,各检测机构现只受理预约车辆的检验,且每日定量检验,对没有进行预约的车辆,不予受理。
预约方式:
各位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a.122.gov.cn/#/ywbl)、交管12123APP或者通过检验机构电话(各检测机构预约电话附后)、微信等方式提前预约。
请各位车主务必提前预约联系并电话确认,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送检机动车。
(2)实行“交钥匙”检验举措
送检机动车做到“一人一车”,严格人员登记,实行“实人制”交钥匙单人办理,设立专门等待区域,切断疫情传播渠道。
(3)实行延时服务和不停休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周六周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举措,同时,当天业务实行延时服务。
三、设置疫情防控“应急窗口”
对涉及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运输、复工复产等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捷办理车辆检验和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温馨提示:请预约参加机动车检验业务的车主及驾驶人首先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 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请各位车主正确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3月5日
附:太康县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机动车检测机构
太康各位老乡互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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