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酒后男孩骑摩托车载人撞上大货车
本报许昌讯(记者王晓磊实习生李冉通讯员宋二歌罗琳琳)6月的一天,许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群众报警电话,称在许昌市区一立交桥入口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勘查,发现摩托车乘坐人李某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小强(化名)及另一乘坐人张某因受伤被送往医院。
民警了解后得知,小强今年17岁,6月11日醉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载李某、张某两人行至许昌市区一立交桥入口处,在快速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时,与护栏和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李某当场死亡、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摩托车驾驶员小强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据小强交代,案发当晚,小强和朋友李某、张某等7人骑两辆摩托车来到许昌步行街酒吧喝酒、聊天,直到该酒吧打烊。“酒逢知己千杯少”,小强等人感觉不够尽兴,又骑摩托车来到了一个KTV酒吧,喝酒、聊天到次日凌晨3点左右。几人晃晃悠悠出了酒吧。小强驾驶摩托车载着李某和张某往回驶去,当他们走到京广铁路桥的时候,前面有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大货车。小强想从左边加速超过去,然而因为距离太窄,加上车速又高,小强驾驶的摩托车撞到了大货车,随即又撞到了左侧路中间的护栏。随着一声声惨叫,3个人都被摔了出去,李某当场死亡,小强和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小强头部、胳膊和腹部也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移送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在第一时间讯问了小强。
“阿姨,我以为我能够超过去的,谁知道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儿。我还小,我不想坐牢啊!”听着小强稚嫩的话语,检察官除了给其讲解一些法律知识外,还对其进行了心理上的疏导。但是,人情代替不了法律,8月13日,小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小强的将是法律的裁判。
检察官提醒:因为一次酒驾,小强酿成了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除了身体永远的伤痛之外,他还要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和牢狱之灾。检察官在这里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千万不要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