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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平台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通讯员陈改娜王冲)“平台正式运行后,我们将实现交通事故‘一键结案’‘一键理赔’。”2月14日下午,许昌市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推进会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召开。许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振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柏启传,市中级法院院长韩玉芬等出席会议。

    推进会介绍了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的最新情况,通报了许昌市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的进展情况,宣读了《全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实施意见》。

    赵振宏说,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用足用好信息化网络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工作机制,将其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要整合社会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平台纠纷化解体系,实行“网格化”调解模式,让人民群众就近调处纠纷;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思维,与许昌市“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运用好“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信息技术,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便利化、规范化、可视化;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增进公众对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运行机制的理解和认同。

    韩玉芬说,目前全市虽然建立了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但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增长,处理交通事故占用大量社会资源,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将借鉴浙江省余杭法院的经验,在许昌全市范围内打造升级版“余杭模式”,切实打造“智慧化”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