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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重于泰山

  胶东在线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张国忠 李桂波)王克宁,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怀着对公安事业的赤胆忠心,十几年如一日,勤恳敬业,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荣获烟台市青年岗位能手暨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04年1月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4月荣获“金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11月被烟台市局荣记个人三等功;05年5月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并受到烟台市局嘉奖;06年1月被烟台市委政法委、烟台市人事局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07年7月,在以他为主要成员的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招远市顺利通过公安部和建设部实施畅通工程一等模范管理水平评定。

  积极协调,稳妥运作,在实现事故预防社会化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

  长期的实践证明,预防交通安全事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王克宁副大队长作为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深知自己责任的重大。从今年事故预防工作伊始,他就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一条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5月11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在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把联席会议机制向乡镇一级延伸,建立乡镇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招远市辖区10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按规定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机制。为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王克宁同志牢牢抓住牵头单位的优势,不断加强与市政府和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的情况通报、信息汇总、沟通协调、会议召开、与会签到等制度,将参加联席会议情况纳入了机关管理考核范围,从而有力地保障了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每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事故预防责任落实,通过市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把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部门落实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全市“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步入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性轨道。

  倾心基层,亲历亲为,在整秩序压事故方面探出了新路子

  为确保今年的事故预防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良好成效,王克宁在组织制定先期事故预防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经常带领小组成员深入基层,对全市道路和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专题调研,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在整秩序、压事故方面探索出了许多新思路、新经验。

  一是高峰站点与平峰巡线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得到合理运用。根据公路交通流量的实际,他进一步完善了延时工作和错时工作制度,坚持每天早上岗1小时和晚下岗1小时,高峰时段全员上路,着力加强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收费站与出入口以及城区流量较大路口和学生上下学路口的秩序整治管理;平峰时段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安排民警深入责任路段轮流上路执勤巡逻;重大节日和执行重要任务时实行全员调度,制定专门方案,分工合作,全力保证期间道路的安全畅通;针对“双超”、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校车载运学生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固有特点,开展错时工作制,消除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严密管控时段和管控范围。期间,在超载专项治理中,王克宁同志针对一些违法车辆跟民警打错时战的实际,及时调整勤务模式,果断提出了“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整治相交叉”的治理举措,从根本上整治了胜利油田运油、龙口运煤和莱阳运精矿等5大运输超载车队的超载违法行为,同时对本市农用车夜间运砖瓦、水泥和石材超载以及报废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一并给予了有效整治。

  二是“防、控、打”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今年以来,在王克宁同志的主导下,各勤务中队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定期对辖区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开展交通流量和交通违法行为调查分析,加强隐患点段整治,加强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点段的管控,认真抓好可疑车辆和人员的堵截工作,切实把交通和治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同时,实施多警种联合和跨区域联勤等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严重交通违法和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期间,排查整治公路危险点段3处,城区交通秩序乱点2处、拥堵点3处;在市区新增停车位2600个,设置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禁止通行标志36面;在各个中队驻地,设置大型指示标志7面;在主要路段安装大型指路标志12面、设置测速标志12面;协助查破肇事逃逸案件5起,成功实施事故救援13次,援助救助群众30余名,查获盗窃机电、耕牛等犯罪团伙3个、盗抢嫌疑车25辆。

  三是日常巡查与专项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勤务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以来,王克宁同志以正规化和“三基”建设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各中队日常道路巡查制度,科学安排勤务和警力,根据辖区不同路段、时段、不同季节交通要素的动态变化,集中优势警力,有针对性地适时调度和组织开展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打击盗抢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项整治18次,开展夜查46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500余起,有力地保障了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期间,在7月份组织开展的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中,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王大队召集高速公路中队负责人,对路段的基本情况、收费口、服务区设置情况、运行车辆构成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及日常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制定了细致可行的整治方案:从大队6个勤务中队、5个机关科室中抽调了7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民警与高速公路中队民警一起,带2部有测速功能的移动电子警察专用车、3部警用巡逻车,配齐反光导流锥筒、交通检查指示牌、停车牌等安全检查设施,分成2个固定检查组、2个测速组、1个流动检查组共5个工作小组,按照高速入口把车辆进出关、巡查路段把车辆过境关、测速组把超速关、固定检查组把处理关的工作模式,分别在高速公路的入口、收费口、服务区、辖区路段布下警力并迅速投入工作。仅三天时间,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余起,其中暂扣车辆16部、移动电子警察抓拍22起、超载16起、不按规定行驶22起。

  四是联动机制规范有效。今年以来,在王克宁同志的全力协调下,充分发挥全市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加强与公路、气象、治安、路政等部门的联系,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以加强国、省和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管控联动方案,依法妥善有效处置影响公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的各类突出问题。同时,编制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机制。针对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危害,制定了《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完善了国、省公路“全员上路,分片包段,巡逻排除隐患为主,纠正违法行为为辅”和高速公路“路口把关为主、公路巡查为辅,动静结合”的事故预防措施和交通勤务模式,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以防止“二次事故”为重点,建立了《接处警制度》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预案》,规范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措施,实行与路政、气象、医院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共提供天气情况信息56条次,向路政部门发送《交通管制通知书》5份,及时关闭公路总计26小时,有效保障了公路的安全与畅通。

  狠抓规范,深化练兵,在提升执法水平方面取得可喜成绩

  2006年1月,大队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评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2006年3月,大队被省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今年,王克宁同志在抓执法质量提升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方面的有效措施:

  一是从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入手,狠抓岗位练兵。今年,王克宁同志严格按照2006年度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实施方案部署,紧密结合分管业务口的具体工作,立足岗位实际,以“三懂四会”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基层练兵和岗位练兵,认真组织民警参加各类培训、讲座和远程教育活动,先后举办法制和业务培训班10期,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每个执法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布置开展了各项执法整改工作,在上级业务机关对行政处罚和勤务管理等方面的考核评议中,分管业务工作名列前茅,同时在支队举行的岗位练兵比武竞赛中,取得了总成绩第五的优异成绩。

  二是从规范和监督民警行为入手,狠抓执法质量。今年,王克宁同志紧密结合“百城交警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三项排查、三项治理”等活动,先后参与制定了《交警大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方案》、《执法公开暂行规定》、《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范民警的日常执法行为。同时,在分管勤务管理工作中,推行建立了执法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度,亲自参与调研并制定出台了《执勤执法法律文书填写制作规范》、《执勤执法有关规定》、《执勤纠违工作流程》,将执法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民警,并明确对每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措施,严格实行等级化管理月考核制度,保障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

  三是从加强科技装备入手,狠抓信访工作。通过几年勤务管理工作的实践,王克宁同志非常重视科技强警工作,不断争取大队、业务上级和市政府的支持,于年内及时增设了山东省道路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统一违法处理规范和格式,确保每一个步骤和程序都环环相扣,避免了程序违法和随意执法,提高了违法处理效率和水平。同时,争取资金购置数码照相机11台、数码摄像机1台、录音笔7支、酒精测试仪4台、测速仪1台,新增电子警察1套,扫描仪6台,移动红绿灯1台,添置巡逻警车2辆、警用摩托车6辆,充分发挥科技设备的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对每一起容易引发争议的交通违法行为,保证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基本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和零起诉。

  四是从树立执法正气入手,狠抓形象工程。王克宁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至今,一直从事交通管理工作,从一名普通民警做起,先后担任城区一中队班长、副中队长、中队长到现在的副大队长。在十几年的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从自我做起,坚持将“严格、公正”作为执法工作的基本底线,树立了执法威信,赢得了同志和群众的信任。在今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中,曾有一个体老板因其车辆超载多次被查扣,在多次找人说情无望的情况下,便将电话打到了他那里,恐吓说:“你叫王克宁吗?有种的你再抓我一次试试!你再敢抓我就敢收拾你!”王队长听后强压怒火,严肃答道:“我从当上警察那天起,心中就没个怕字,只要你的车辆再超载,我还要抓,还要扣下你的车,直到你彻底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为止,不信咱们试试!”这个个体老板知道遇上了硬茬,从此他的车辆再也没敢超载过。今年11月份,他的叔叔驾驶大货车因超载20%被位于国道上的交警二中队扣下。作为一个分管勤务工作的副大队长,他只要一个电话,就一定能得到满意的处理。但在接到叔叔的电话时,他很委婉的说:“叔叔,侄儿完全能帮你这个忙,但是,如果我这样作了,不仅失去了领导的威信,而且民警会上行下效,这个口子我坚决开不得。”一席话说的他叔叔放下了电话,再也没有找过他。他深知“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在他的感染下,大队的每一名干警在查处交通违法时都能做到一视同仁,先后拒绝宴请20余次,拒收各种礼品价值5800多元。正是由于全体交警的刚正不阿和公正执法的一贯作风与突出工作表现,在今年行业评比中,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舍小家,顾大家,在践行职责无私奉献方面做出了表率

  王克宁副大队长常说:“交警队是大家,个人的家是小家,干工作应该把大家放在首位,其次才是小家。”他说到做到。在担任副大队长两年期间,他从未因私事请过一天假,自事故预防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更是没休过一个班。他的妻子纪文娟长年体弱多病,需要人照料,家中还有一对双胞胎女儿,负担非常重。可为了工作,他只能将家庭重担全压在体弱多病的妻子身上。为此,妻子有时委屈不理解,同志们也劝他多照顾一下家里,王克宁却说:“大队工作需要我,眼前是预防特大事故的紧要关头,我不能因为私事耽误工作啊!”由于长期的劳累,妻子的病情加重了,要去省城医院治疗,王大队强忍着心中的酸楚,跟妻子说,现在是工作的紧要关头了,就让妹妹陪你去吧,我已经托战友在济南找好了医生,我就不陪你了。妻子在省城住院期间,大队领导多次催促他去看一下,都被他谢绝了。妻子打来电话急需医药费,他满口的答应,却又委托要去省城出差的同事捎去。

  屋漏偏逢连阴雨。正当妻子还在住院时,家中的女儿又高烧不退,想趁中午休息的时间带女儿去医院,却又被一个电话叫了回来:文化路供水管道破裂,路面下陷,一辆轿车陷了下去。警情就是命令。王大队只能咬着牙满含热泪地对孩子说:“好孩子,听话,在坚持一会儿,先让妹妹陪着你,爸爸有任务,先去处理一下,回来马上送你去医院。”说完,不顾孩子的哭喊,边走边通知城区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由于无法使用清障车,王大队一声“跟我来”,率先跳入水中,与同志们一起将车抬了出来,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当他赶回家要送孩子去医院时,孩子已被邻居送到了医院。

  正是王克宁同志的这种执着的工作热情和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感染并带动了全体民警,全力以赴投入到了事故预防工作中去,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优异成绩。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7.54%、下降30.7%、下降16.7%和下降17.1%,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3.7以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交通管理工作荣获烟台市交警系统一等管理水平。

  相关资料:王克宁,男,汉族,大专文化,1969年5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现任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