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通事故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的情况
更新时间: 2020-03-18 07:10 热度: 11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
2、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5、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