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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厅”办结司法程序 淄博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审判法庭正式启用

  大众网淄博10月23日讯(记者 王越 通讯员 薛峰)10月23日,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多元化解服务中心,淄博市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审判法庭正式启用。道路交通事故审判法庭的应用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行使诉权,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达到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与临淄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协同合作,将全区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法院司法工作全部移入审判法庭,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事故认定、诉前调解、司法保全、法庭咨询、司法审判和赔偿“一站式”服务,使程序更简约,审判更方便。

  据悉,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于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承担着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和庭前调解等多项调解功能,形成了“八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此次将“法庭”搬到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多元化解服务中心,是真正将审判搬到了“中心”,打通了从调解到审判的“最后一公里”,让“八位一体”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让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足不出“厅”就能办结司法程序。

  “审判法庭”的使用,进一步深化了“互联网+”的服务思维,积极打造和构建大数据事故法庭。由临淄交警大队出资配齐配全了法庭软硬件设备,对调解不能结案的案件,法院当即“开庭”。法院配备了1名法官和3名工作人员常驻交警大队办公,严格了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等工作规范,高标准推进“审判法庭”建设,事故双方可以在法庭内一站式完成立案缴费、财产保全、司法审判等司法程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要求,不仅适应了公安系统、法院系统数字化办公的新趋势,也适应了“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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