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启用
理赔中心定损拆检车间。
发布会现场。
服务中心内理赔图。
举行揭牌仪式。
理赔中心。
大众网胶州7月28日讯(记者 高玉清 见习记者 王艳 通讯员 陆广凯)7月28日上午,胶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举行。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戴铭洲,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处长高建,胶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世明参加揭牌仪式。
为了打造集交警、保险公司、检验鉴定、法院等单位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窗口,胶州市迅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简单便捷的理赔流程大大缩短了事故处理的时间,提高了理赔效率。快速撤离现场也避免了交通堵塞及二次事故发生,市民担心的因事故引发堵车现象也不会发生,同时解决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不透明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真正让老百姓少跑腿多办事。
“快速理赔”的适用范围:快速处理适用时间为每日的6时至20时,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损失,单车损失在5000元(含)以内,且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
“快速理赔”的责任认定:一是在同车道内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尾的;二是逆向行驶的;三是倒车造成事故的;四是溜车造成事故的;五是开关车门造成事故的;六是违反交通信号的;七是未按规定让行的;八是违反超车规定的;九是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行驶的;十是驶入禁行线的;十一是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快速理赔”的事故处理:发生轻微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等进行拍照,一定要确保照片的清晰,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快速理赔”的6大亮点:一是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实施快速处理,交警和保险员均无需到场,交警和保险公司在指挥中心设置远程控制席位;二是赔付额度提升至单车损失5000元(含)以内;三是符合快速处理条件,应当撤离现场而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四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弃车逃离时,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论处;五是模糊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或无责和同等责任两种责任模式,不再区分责任大小;六是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约定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可申请己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己方保险公司依法代位求偿。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青岛市公安局和保监局共同制定了《青岛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胶州市迅速贯彻落实该办法,举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