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老人驾驶三轮撞上小轿车 没想到成为他的“心病”
更新时间: 2020-03-18 08:00 热度: 955°
(通讯员 郭健 陈浩)近日,石泉县池河镇司法所妥善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12月11日中午,一位老人步履蹒跚的走进了司法所的办公室,情绪十分激动。司法所干警耐心接待后详细了解了情况。原来老人刘某是名在册贫困户,2017年11月,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中池镇村民罗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在316国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本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及时报警。经现场勘察,认定刘某负次要责任,罗某负主要责任。刘某在县医院住院手术治疗近半个月,之后刘某多次找到罗某请求赔偿,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协议,于是刘某走进司法所,希望能为他讨回公道。
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司法所干警立即联系到小轿车车主罗某,通过说理说法,罗某表示愿意调解。考虑到双方的实际家庭情况,且赔偿费用问题争议较大,司法所干警在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后,通过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票据等多种方式详细分析了案情,然后进行了调解。
经过近2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终于去掉了贫困户刘某的一块“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