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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交警曝光两起违法案例:这些错误你可能也犯过

近日,商洛高速交警大队西山中队曝光了两起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吸取警示,安全行车。

案例一

2019年12月06日15时06分许,张某驾驶车牌号为陕A89XXX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商漫段西安方向1544公里700米时,与郑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C9AXXX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追尾,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驾驶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驾驶人张某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郑某某无责任。

案例二

2019年12月11日01时许,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沪DF4XXX/沪EFX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福银高速行驶至西安方向山阳服务区内时,因夜间视线较差,在行驶过程中与停车休息的杨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陕B37XXX/陕B3X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刮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驾驶人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驾驶人马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杨某某无责任。

(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