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川交警侦破“4.23”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
中国网5月4日讯 2017年4月23日晚,洛川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洛川县永乡镇霍家村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已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吉军锋组织其余民警开展侦察工作。由于没能及时报案,肇事现场早已破坏,现场只留下大量碎片,几乎没有线索可查,案件一筹莫展。洛川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了“4.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全力查找肇事驾驶员及车辆。就在案件调查陷入困窘时,吉军锋根据现场遗留的一小块蓝色塑料碎片初步判断该车为蓝色三轮汽车。得此线索,民警立即前往派出所调取了监控录像,符合事故车辆和时间过往的有140多辆三轮汽车。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事故处理民警三人一组查看监控照片,其余民警排查监控中出现的三轮汽车,排查中,有一辆三轮汽车的车主和车都联系不上,民警便在就近临沟和偏僻处查找线索。经过两天艰辛的寻找,最终在离嫌疑人冯某家不远处的山沟里找到了事故车辆。迫于压力,冯某于4月27日上午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肇事车辆
据冯某讲述,4月23日20时40分左右,其在永乡街修完车回家行至洛宜路时车速过快将行人撞伤,事故发生后没有立即停车而是行驶出500米后才返回事故现场,发现受害人霍某已没有呼吸,因为害怕且天黑现场无其他群众就驾车逃离。后将车停到离其家不远处的山沟,以为这样便不会被发现。
群众送来锦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洛川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面对警情,领导重视、出警迅速、现场勘查仔细、科技手段运用充分,“4.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充分展示了事故中队的攻坚克难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为人民群众交上了满意的答卷。(王玮 图/羽伟东 洛川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