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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家道路交通网络服务平台开通

  • 新疆日报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足不出户,只需登录‘道路交通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就可以进行事故相关问题的后续处理。”这是12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新疆首家“道路交通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近日正式上线。该平台通过整合法院、公安、保险公司三家资源,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会治理联动模式,将矛盾化解防线前移,以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节约社会治理成本,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由乌市沙区人民法院、沙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的该平台将通过流程对接、数据共享,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事故定责、损失确定、司法鉴定等服务。

    同时,该平台还实行保险行业调解前置原则,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相应信息就会被录入系统。如果调解成功,即可一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在线受理立案并作出裁定;如果调解失败,则可直接进入在线立案,并自动获取调解阶段由调解员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起诉状,进入诉讼环节,被告也可以在线答辩、举证、视频开庭。目前平台上线初始阶段可运行公安出警定责、行业调解前置、在线司法确认系统模块。

    据乌市沙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立娟介绍,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工作,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新探索,也是建设智慧法院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