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3·15维权热线,律师详解教育培训维权 遭遇培训虚假宣传,能否3倍索赔?(2)
1问
落入培训贷陷阱,该怎么办?
小林:我是一名高校学生,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家培训机构的广告,该机构承诺能提供贷款作为日语培训费,我就向该机构办理了五万元培训贷款。后来我发觉不对劲,就向该机构提出要取消贷款。但该机构告知我,贷款方是第三方网贷公司,要我自己联系网贷公司。网贷公司却说,贷款已支付给培训机构,需要我还款付息,怎么办?
陈奇斌: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培训机构和网贷公司,明知小林作为在校学生经济条件有限,通过高息贷款购买培训课程明显超出了在校学生的经济能力,违规发放贷款,破坏了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应认定贷款合同无效。小林可以向法院起诉网贷公司、培训机构,要求确认贷款合同无效,培训公司立即返还贷款给网贷公司。
2问
遭遇虚假宣传,能索赔吗?
郑女士: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是否构成欺诈,培训费该怎么要回来?能不能要求赔偿?
黄健雄:如果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简章中做出了实际无法兑现的重要承诺,亦未完全按约履行承诺的授课义务。因此,教育机构主观上显然存有过错,已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学员要求教育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并增加赔偿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林黎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3问
培训机构迁址,能成退款理由吗?
李先生:我女儿报名参加了厦门岛内一家钢琴培训机构,我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20000元培训费,可过了一个月该培训机构就告诉我,因场地变动原因需要到岛外培训,我就要求退费,但该培训机构说已上完课程费用须扣除,还需要扣除退学手续费2000元,如何处理?
陈奇斌:钢琴培训机构在未与你协商情况下,单方变更上课地点,属于对合同履行地点的变更,系违约。同时,培训机构更换上课地点离你家较远,随之发生的环境交通等变化可能会给孩子及你接送带来较大不便,对你履行合同造成实质性影响,你也有权要求解除培训合同,并退回未上完课程的学费。培训机构要求收取退学手续费用的主张不能成立。
4问
培训中途换老师,能退培训费吗?
王女士:我在网上为我儿子报名参加了一个英语培训班,上了几个礼拜后,突然换老师了,新换的老师水平很差,我能要求退培训费吗?
林黎晖:王女士与该培训机构如果未约定培训时不能更换老师,则培训机构并未违约。但毕竟培训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依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王女士可与培训机构协商解除合同,酌情退还相应培训费用。
5问
上课后不满意,剩余课时费能退吗?
孙女士:今年因疫情原因假期较长,便给孩子在网上报名了一个英语外教“一对一”培训班,一共30节,因为参加了“优惠活动”,我交了12000元学费,结果上了三节课后,孩子和我都觉得不满意,想退费,但培训机构不同意,怎么办?
陈奇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培训班存在师资虚假宣传等违约违法行为的,则孙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培训合同,退回学费。如果培训班没有违约或违法行为的,孙女士单方面要求解除培训合同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剩余费用居于自愿、公平原则可以退回。
6问
驾校学员开车肇事,谁担责?
小吴:我在驾校培训练习时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撞上了其他车辆,造成对方车损人伤的后果。之后,交警认定我全责。驾校说,教练在当时已采取了措施,事故责任应该有学员全部承担,该如何处理?
陈奇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学员在驾驶培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造成的交通事故存在重大过失的,而且教练员已经尽到了适当注意提醒,或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未能避免违法行为或事故发生,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教练员责任。另外,教练员本身也是履行职务行为,最终应当由驾校承担相关责任。
7问
疫情期间课程暂停,能退款吗?
陈小姐:之前我报了一个英语口语线下课程,上了一大半,因为疫情课程暂停,我想把未授课的这部分费用退回来,但教育机构不同意退款,提出延期上课的方案,怎么办?
陈弘毅:各地教育部门也出台了暂停全部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防控疫情措施,因此应当认为此次疫情构成阻碍教育培训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陈小姐和教育机构都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于未授课的部分,教育机构应当退还给陈小姐。但教育机构提出延期上课,在法律上属于对合同的变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教育机构无权擅自变更合同。
8问
学员家长,如何避免“培训陷阱”?
廖女士:学员和家长如何避免落入教育培训的“消费陷阱”?
黄健雄:第一,理性对待宣传内容,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应查证教育机构的相关经营手续和资质,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避免教育机构隐瞒重要事实。第二,订立书面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关条款,尤其应当对课时时长、授课老师情况、学习地点、学费涵盖范围、是否需另行交纳其他费用等关键条款了解清楚并予以明确。第三,积极理性沟通,正确维权。若对培训质量不满意或自身培训计划发生变化,要及时与教育机构协商,合理调整合同履行方式,避免纠纷的产生;如认为教育机构存在恶意违约、不当经营、涉嫌欺诈等情形,应向工商、教育、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第四,注意留存证据,对培训合同及相关附件、缴费凭据、听课证等进行妥善保管,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争议,尽量进行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