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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后俩司机发现相互认识未报警 因赔偿纠纷6小时后才报警

北京青年报记者1月2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交巡大队了解到,2020年01月18日14时30分许,兴安盟科右前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科右前旗阿力得尔苏木小学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报案人韩某称自己驾驶一辆蒙FAC**号越野车与一辆蒙FCG***号小型货车发生碰撞,现场无人员受伤。

民警立即与报案人韩某取得联系,韩某称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时间是当日早8时许,因与对方司机认识所以没有选择报警,但最后因赔偿问题引发纠纷,最终无法协商所以才选择报警。

因报案时间距离事故时间已经过去六个小时,事故现场破坏严重,证据收集困难,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指挥中心得知情况后立即派就近交巡中队前往事故现场疏散交通、保护现场。

与此同时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分为两组,一组前往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另一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店铺商户走访排查调取监控。

经科右前旗事故处理中队调查取证,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有现场照片、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当事人陈述笔录,还原事故现场,对后续的调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终经集体讨论,综合分析后本队认为,当事人韩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处时未靠近中心点转弯,且未开启转向灯,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乌某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针对此事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切记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

(北青报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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