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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受贿帮人开事故认定书 骗得保险金34万元

  骗保人员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则在收受贿赂后随意开具事故认定书,甚至出具空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任人填写。通过这样的方式,骗保人员编造了31宗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共计34万元。近日该名骗保人员杨某一审被南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刑5年。涉案民警则被指控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案件尚在福田法院审理中。

  骗保34万被判刑五年

  骗保人员杨某在宝安区一间汽修厂承揽了钣金等业务。他早于2008年7月就曾被福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涉及到的正是骗保。不过疑似当时的骗保案并未完全调查清楚,此番杨某于2014年8月再度落网,仍是因为旧案。涉及到的31宗虚假交通事故,均发生于2006年至2007年期间。

  涉案的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在证言中称,他们并未在事故认定书中所记录地点发生过事故,亦没有委托他人办理过保险手续,更不知道保费的去向。

  实际上根据检方的指控,杨某在修理厂工作时对客户称可以免费维修受损车辆,以此取得受损车辆的保险资料、车主身份证后,私自拿着车主身份证到银行代为开户,随后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南山区交警大队交警侯某则为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甚至直接提供空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让杨某自行填写。

  有了这些手续后,杨某再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定损及理赔手续。法院认定在31宗骗保案件中,骗取保险金共计34万多元。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每单事故付费1000元给交警

  本案中保险公司定损员瞿某在证词中表示,他是接受公司系统指派对车辆进行定损,走的是正常工作流程,只要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即可,至于事故是真是假作为定损员很难辨别真伪。诈骗犯杨某也称,其是专门找瞿某定损,曾要给瞿某钱但被拒绝,就经常请瞿某吃饭帮他介绍保险业务。

  骗保中关键的一环是获得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诈骗犯杨某则是通过贿赂交警取得。根据他的供述,他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南山区交警大队交警侯某,侯某负责一般交通违章纠查以及交通事故的处理。杨某最初按照每单事故1000元付费给侯某,后来价钱有所减少,几次付个两三千元。

  侯某的供述显示,杨某最初还故意摆现场让他去现场查勘,后来也不用摆给他看,直接拍好照片即可。两人熟识之后,侯某为了免去奔波之苦,更是将所有工作都省掉,直接将空白事故认定书给了杨某,由杨某自行填写。

  检方认定,交警侯某在此过程中受贿金额为2万元。检方指控其涉嫌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目前该案尚在福田法院审理中。 线索提供:陈先生 奖100元

  骗保过程示意图

  骗保人员杨某在修理厂工作时对客户称可以免费维修受损车辆,以此取得受损车辆的保险资料、车主身份证。

  随后,私自拿着车主身份证到银行代为开户,并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南山区交警大队交警侯某为杨某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后来直接提供空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让杨某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