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制定中小学生暑期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十项措施
每年暑期是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多发时期,省教育厅今天制定《海南省中小学生暑期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十项措施》(下称《措施》),要求各地各校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做法遏制事故发生,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第一,近期,省教育厅牵头召开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政府督查室、省旅游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安监局、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等1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明确责任,部署工作,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会议形成纪要印发各市县政府,各市市县政府要对标研究加强本市县联防联动机制。
第二,近期,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动,加强对提供校车及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为学校和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第三,各市县教育局要积极联系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并主动联系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争取在暑假放假前对本市县各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在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对无警示标牌的危险水域要建立隐患台账,并协调有关部门即刻整改。
第四,各中小学校暑期前要落实暑期安全工作“五个一”要求。一是上好暑期放假前最后一节课,主题为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各学校要积极邀请相关专家,或通过播放安全教育视频、事故警示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避免枯燥无味。要让学生听的全、悟的透、记的牢。二是召开一次以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题的家长会,播放安全教育视频、事故警示视频,指导加强学生安全风险防控,履行监护人监管职责。三是布置一份暑期安全体验作业,如安全知识手抄报、安全小作文等。四是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提高警惕,履行好学生暑假期间的监护职责,并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和回执回收工作。五是创建一个班级家长微信群,不定期发布学生暑期安全温馨提示。
第五,省教育厅提供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宣传教育片、视频和安全教育PPT等,上传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教育厅官微,供各市县、学校下载使用。
第六,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通讯管理局等部门,加强暑期学生安全宣传:一是发动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南海网等主流媒体,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中小学暑期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协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各电视和广播频道,以及南海网等媒体滚动播出暑期安全提示;三是协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各频道滚动播出暑期学生安全公益宣传片。四是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发布暑期学生安全提示短信,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保障中小学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七,各市县教育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安监、气象、交通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滨、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督促各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乡村社区的联系,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第八,各校要增强家校联系,建立家校防控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校讯通、微信等多种途径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建立家校防控体系,实时掌握动态信息。要强调防范孩子暑期溺水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并提示家长防范孩子溺水和交通安全的正确方法。各学校要重点关注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第九,各市县教育局要组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暑期志愿者活动,充分调动教师、群众、暑期返乡大学生等的积极性,在暑假期间加强辖区内河段、水库巡查,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予以劝阻、教育。
第十,各市县教育局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究本地区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事故教训,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8月份对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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