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赔?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赔?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全责方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部可以要求司机承担,如果属于雇佣的话,在司机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司机追偿。没有驾驶证司机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上所写的日期、提出的休息时间建议就是误工时间。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也可以根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受伤人员误工的时间证明来确定。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对误工时间有异议怎么办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是如果受害人没有残疾的,又对治疗后回家休养的这段时间没算在误工时间内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司法鉴定。
有关误工费的赔偿应当结合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处理,由于我国实行交强险制度,所以造成伤员误工的赔偿可以由交强险支付,但如果超出交强险部分由第三方保险支付,如果存在违法的情况,则第三方商业保险是拒绝赔偿的,这时只能由责任人自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