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曝光2019年10起交通事故
2019年春运期间,全省交警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但仍有一部分驾驶人无视法律,心存侥幸,因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或不安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给群众出行带来了危害。省公安厅交管局昨天曝光今年以来查处的10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1.2月24日11时许,衡井线石家庄市藁城区耿家庄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悬挂张家口牌照的大货车突然逆向行驶,将公路另一侧正在等公交车的4名群众撞倒,致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住院。经藁城交警大队初步查明,肇事司机张某负全部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2月23日20时许,元氏县红旗大街与井元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元氏交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事故造成5辆车不同程度受损,1人死亡,5人受伤。目前,伤员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3.2月17日10时许,定州市春源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农村公路客运中巴车驾驶人王某凯,驾驶冀FF14**中型普通客车行驶到定州市西坂村村北时,车辆失控,撞向路边摆摊商贩,后又与一辆小型客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目前,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2月12日晚,秦皇岛市秦山公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疑似饮酒。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其中一方车辆是驾校的教练车,民警对教练车驾驶人进行询问时,发现该人站立不稳、言语不清、答非所问,疑似大量饮酒。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该驾驶人血液酒精检测浓度为13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2月7日早高峰,在沧州市区永济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侧,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相撞。经查,该事故是因为小轿车驾驶人孙某通过路口时为抢最后几秒的绿灯而加速通过,未注意到正在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轿车驾驶人孙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6.2月5日(农历大年初一)12时许,107国道保定市三中路段,一辆自北向南的白色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失控,撞到旁边的护栏。望都交警到达现场后排除了驾驶人酒驾的可能。问及原因,驾驶人马某称,除夕夜和朋友一起守岁,熬了一个通宵。大年初一,开车出来给长辈拜年,中午准备回家,因困得实在撑不住了,开着车竟然睡着了。驾驶人马某疲劳驾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7.2月5日下午,在保衡路保定市八里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侧翻在路边沟里,伤者被困车内。博野交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事故车辆侧翻在路边沟内, 2名女性被困在严重变形的车内,民警和消防人员用破拆工具一点点撬开变形的车辆,历时一个多小时先后救出了两名被困者。经查,事故原因是该车在超车过程中由于车速过快,驾驶人操作不当,引起车辆侧滑,撞到了路边的树上,而后又翻到了路边的沟里。
8.2月3日晚,驾驶人刘某驾轿车沿平香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逆行超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轿车相撞,造成2车受损,3人受伤。经现场勘查和酒精检测,驾驶人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在道路上逆行超车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刘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9.1月26日早,王某驾驶轿车沿邯郸市丰泽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百家乐园小区门前时,撞上由西向东步行的行人冯某,造成行人冯某当场死亡,后王某驾车逃逸。经查,在该事故中,王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行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且王某发生事故后驾车逸逸,加重了事故后果。
10.1月15日凌晨,胡某驾驶轿车沿魏峰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南东坊村西时,为超车驶入逆向车道,与对面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胡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查,胡某醉酒后驾驶,未靠右侧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记者 孙会芳)